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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取消天津等省区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地区的通知

日期:2015-10-24 21:42:57 来源:互联网 热度:1756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6月13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总部在日内瓦宣布取消对我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的旅行限制建议,并将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北广东陕西从“近期有当地传播”的名单中删除。根据疫情的实际情况,现对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防治组5月26日卫发电[2003]76号确定的流行地区名单进行调整,将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从流行地区名单中取消。

目前,我国非典型肺炎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正在逐步恢复。我们要全力巩固和发展这一成绩,把防止疫情反复放到重要位置,思想不能麻痹,措施不能削弱,工作不能松懈,科学防治,常抓不懈。为此,我部重申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总结防治工作经验。要进一步完善和坚持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及时调整一些应急措施和个别过度做法,将防治工作纳入依法科学规范的轨道,以适应逐步恢复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需要。

要完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密切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及时做好有关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隔离和观察等工作。把“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防控措施规范化制度化。

二要积极建设完善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继续坚持各级政府对防治工作的领导,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应急指挥疫情监测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三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使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健康教育,使广大群众掌握传染病防治知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在医务人员中尽快开展防治非典型肺炎和重点传染病知识的全员培训,力争做到不漏一人,并适时组织对培训效果的考核。

特此通知。

卫生部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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