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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训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10-24 21:42:57 来源:互联网 热度:1606 ℃

为落实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足于长期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提高预防控制和诊断治疗水平,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我部制定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各地在实施培训过程中要加强组织与管理,及时总结经验,认真解决培训中发现的问题,并将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我部科技教育司。

附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训方案

卫生部办公厅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训方案

为落实全国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3]70号)要求,立足于长期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提高预防和治疗水平,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为防治工作准备充足的技术力量,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1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卫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对“非典”防治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掌握“非典”防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使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熟练掌握“非典”基本知识诊断标准与治疗规范出院标准隔离病区和病人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正确使用常用救护设备;掌握院内隔离防护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医疗救治技术,降低病死率,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减少院内感染。

3使从事疾病预防与控制的专业人员,特别是流调人员,掌握“非典”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流调工作力度,提高流调效率,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4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和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包括乡村医生)掌握“非典”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基本防护措施疫情报告程序可疑病人转运与初步处置原则,以及公众预防指导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并报告疫情,迅速采取初步救治和隔离防护措施。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按照不同培训对象的岗位职责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好基础培训和分类培训,必要时进行强化培训,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高。同时,根据对“非典”疾病研究的进展和疫情的变化,及时调整培训内容,使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及时掌握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规范。

(一)基础培训:包括卫生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体职工。主要内容为:“非典”基本知识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隔离病区设置及操作规范隔离防护措施和规范相关法律法规。

(二)分类培训:

1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的医护及相关人员

⑴临床医师。参与救治工作的各级各专业临床医师。主要内容为:呼吸系统疾病基本知识“非典”临床诊断标准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和规范呼吸及循环系统监测基本知识和技能血气分析基本知识和技能酸碱平衡紊乱的治疗原则严重并发症(如呼衰肾衰)的救治技能ICU知识和技能无创通气与有创通气技术以及心理治疗基本知识等。

⑵护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为:呼吸系统疾病护理知识和技能隔离病区管理及操作规范病人管理重症病人抢救基本技能呼吸支持的各项临床观察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等。

⑶工勤人员。主要培训内容为:隔离病房的空间地面物品消毒方法和规范,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及其他污物处理原则和方法,病人尸体的处置原则和方法等。

⑷放射检验等医技人员。主要培训内容为:相关放射化验指标“非典”病人检验样品采集转运保管规范,辅助检查设备消毒方法与其他疾病鉴别诊断的要点。

⑸消杀人员。主要培训内容为:各种消毒剂的使用配制杀毒原理不同污染程度区域所用的消毒方法如何检验消毒实效等。

2发热门诊医务人员

主要培训内容为:上述定点医院的基础培训内容发热病人的就诊程序“非典”临床诊断标准及诊疗规范疑似病人诊断标准鉴别诊断要点消毒隔离防护规范隔离留观室的防护原则和管理疫情上报制度和上报程序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和内容病人转运原则等。

3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主要进行基础培训,主要内容为:“非典”的基本知识诊断标准和鉴别诊断要点基本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基本防护措施疫情报告程序和方法相关法律和法规。

4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和农村卫生人员

主要进行基础培训,侧重在“非典”的基本知识临床诊断标准和鉴别诊断要点公众预防指导原则个人防护措施可疑人员基本处置原则疫情报告程序和方法消毒和隔离的基本方法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能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普及“非典”知识和科学预防原则,及时发现并上报疫情,迅速实施初步救治和隔离防护措施。

各医疗组(队)在进入隔离病区前,流行病学调查后备人员在参与非典流调工作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并进行隔离防护的实战演练。

三培训教材

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可选择下列教材:

1卫生部组织录制的《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培训参考资料》光盘(一套7册)。内容包括:“非典”的公众预防;“非典”的诊断与治疗;转运“非典”病人的安全措施;医院的消毒隔离与防护;预防“非典”医院内传播的消毒与防护方法;钟南山院士讲座。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写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训教材(修订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4卫生部制定颁发的有关防治“非典”的文件规范和指导原则。

5卫生部科技部中华医学会编印的有关“非典”防治宣传手册折页等。

6卫生部科教司指定制作的其他培训教材和课件。

四培训组织与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培训工作,省卫生厅负责宏观规划,分类指导和协调,各地市卫生局按属地管理原则,统一指挥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安排培训工作。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地进行培训,每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定点医院后备医院的第一或第二梯队人员发热门诊医务人员一线流调人员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工作,必须在此文件下发后15天内完成。全体人员的第一轮培训工作应在文件下发后30天内完成。

培训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尽可能采取现代远程教育技术,通过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在保证疫情不扩散的情况下,也可采取专家集中讲课专题讲座现场演示等方式。在培训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和高校的作用。

五培训考核与评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登记考核,考核成绩可纳入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和在职在岗培训管理。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各地市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各医疗预防机构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乡村两级卫技人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培训工作要尽可能利用现有的医疗和教育资源,所需经费从各级“非典”防治经费中列支,任何培训机构不得收取培训费用。

未按照要求开展培训工作或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地区,卫生部将给予通报批评。因为培训工作开展不力,影响防治工作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各地在培训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组织与管理,及时解决培训中发现的问题,并将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我部科技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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