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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到期后产品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5-10-26 14:46:38 来源:互联网 热度:1915 ℃

卫监督发[2005]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对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维护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管理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对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到期后产品有关监管问题规定如下,即日起实施:

一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到期后,该产品即不得继续生产或进口。如继续进口或生产,应视为无证产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二在批件有效期内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继续销售至产品有效期截止,所售产品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00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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