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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5-11-01 19:09:31 来源:互联网 热度:2292 ℃

财税[2004]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 49号),经研究,现就有关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继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的范围包括:铁路局铁路分局(包括客货站编组站车务机务工务电务水电车辆供电列车客运段)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行包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快运有限公司。

地方铁路运输企业自用的房产土地应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比照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的政策执行。

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中铁建设开发中心和铁道部第一二三四设计院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截止到2005年1 2月3 1日,自2006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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