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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日期:2015-11-03 20:55:06 来源:互联网 热度:1450 ℃

建人教[2003]20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有关社会团体:

《建设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已经建设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建设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加强对我部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用,使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则。

一指导原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做好建设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二)实施“科教兴业”战略,紧密结合建设部各项业务工作,推进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在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部机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部科教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有关精神,研究审议贯彻实施意见。

(二)研究审议建设事业科技教育人才等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及重要政策。

(三)研究审议建设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和项目。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决议。根据工作分工,涉及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由人事教育司负责,涉及科技方面的工作由科学技术司负责,其它各司局予以配合。

三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

(二)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

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事研究审议领导小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三)办公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就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等专项工作进行研究和协调。出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

四发文制度

为了保证领导小组决定的重要事项和会议精神得到及时贯彻执行,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以下文件:

(一)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二)组长副组长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三)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中其他重要事项或意见。

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由组长签发,由建设部代章。

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发,涉及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由人事教育司代章,涉及科技工作的由科学技术司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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