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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

日期:2015-11-04 17:41:21 来源:互联网 热度:1276 ℃

2005-07-07 商务部 市场建设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级农家店和农村乡级农家店的基本特征经营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村级农家店和农村乡级农家店的建设改扩建及其经营管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农家店countryside stores

店址设在乡镇或村,运用现代流通方式,以销售商品为主,并提供收购农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的零售店铺。

2.2村级农家店countryside stores in villages

设在自然村或行政村,以本村居民为主要目标顾客,通过连锁经营,执行规范的商品质量和物价管理,满足村民就近购买日用消费品食品副食品和简易生产资料的需求,同时提供相关服务的零售店铺。

2.3乡级农家店countryside stores in town and township

设在乡(镇),以本乡镇居民为主要目标顾客,通过连锁经营,满足居民对日常消费品食品副食品和简易生产资料的需求,并具备一定的为村级农家店提供采购配送批发或业务指导服务功能的店铺。

2.4单品stock keeping unit

商品的最小分类。

2.5连锁经营chain operation

指企业经营若干同行业或同业态的店铺,以同一商号统一管理或授予特许经营权方式组织起来,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

3村级农家店要求

3.1基本特征

东中部地区店铺营业面积40M2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600种以上,配送率40%以上;西部地区店铺营业面积20 M2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400种以上,配送率40%以上。

3.2经营管理

3.2.1经营设施设备

3.2.1.1店堂内进行简洁装修,墙壁和地面便于经常清扫刷洗;店内通风明亮。

3.2.1.2有与经营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玻璃柜台。有条件的店铺提供顾客购物篮。

3.2.1.3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3.2.1.4有与连锁经营方式相适应的信息基础设施设备。

3.2.1.5有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

3.2.2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

从业人员应无传染性疾病;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所经营商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相关知识,诚实守信。

3.2.3售货方式

除特殊商品外,采取开架售货方式。

3.2.4物价管理

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所有商品都明码标价。

3.2.5商品质量管理

3.2.5.1建立商品准入和可追溯制度,对进货渠道和供货商进行登记管理。

3.2.5.2有避免散装食品副食品受到污染的防护设施。

3.2.5.3从配送中心以外购进食品,应通过企业认定的符合商品质量管理要求的供货商。

3.2.5.4向顾客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3.2.6商品结构和服务功能

所有村级农家店都应有日常生活必需品食品副食品调料洗涤用品等。有条件的店,可以为村民提供农副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小宗零星农副土特产品及废旧物资代购代收,化肥农药小包装或折零供应服务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3.2.7经营场地与陈列

代销化肥农药代购土特产品的营业场地与生活消费品的营业场地严格隔开。

4乡级农家店要求

4.1基本特征

东中部地区店铺营业面积300M2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1500种以上,配送率50%以上;西部地区店铺营业面积100M2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800种以上,配送率40%以上。

4.2经营管理

4.2.1经营设施设备

4.2.1.1店堂内进行简洁装修,墙壁和地面便于清扫和刷洗,店内通风明亮。室外有与经营规模相应的停车位。兼有批发业务的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及管理人员。

4.2.1.2有与所经营商品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玻璃柜台,购物车篮。

4.2.1.3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数量应能充分满足经营的需要。所有计量器具应按国家规定定期送检,不准确的应停止使用。

4.2.1.4有充分满足连锁经营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设备。

4.2.1.5配备消防安全设施或设备,保证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4.2.2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

4.2.2.1各岗位的从业人员都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社会专门培训机构或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

4.2.2.2经营食品副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

4.2.2.3店铺制定职业道德守则,所有岗位从业人员都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坚持诚信经营,店铺定期对岗位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守则情况认真考核。

4.2.3售货方式

以批零兼营开架自选原包陈列为主,也可以采取完全开架自选,出入口分设。

4.2.4物价管理

执行国家价格管理政策,所有商品都明码标价。

4.2.5商品质量管理

4.2.5.1满足3.2.5 的要求。

4.2.5.2建立商品质量责任制度。

4.2.5.3涉及消费安全的商品通过质量认证。

4.2.6商品结构和服务功能

4.2.6.1满足3.2.6的要求。

4.2.6.2满足村零售店铺进货要求或业务技术指导的要求。

4.2.6.3能开展鲜活商品经营,为本地生产的达到质量标准的产品进超市提供途径。

4.2.7经营场地与陈列

4.2.7.1满足3.2.7的要求。

4.2.7.2有与经营规模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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