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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欠钱不还通榆法院多方协调终执结

日期:2019-08-26 13:45:29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68 ℃

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通讯员刘云龙 “太感谢您了法官,要不是您尽心尽力的为我执行,我这钱还不知道啥时候能要回来,真的谢谢你们了!”8月6日,吉林省通榆县开通镇的张某顶着炎炎烈日,将一面书有“公正执法 为民排忧”的锦旗送到通榆法院执行局,表达对通榆法院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2004年,张某为郑某建设厂房,郑某承诺厂房营业后再支付建房款,但由于资金问题,厂房建成不久,郑某无力向张某支付建房款,遂通过公证将厂房抵偿给张某。2007年,通榆县某乡政府将该厂房审批给了某村委会建设合作社,张某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遂诉至通榆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某乡政府、某村委会连带赔偿张某7.5万元。判决生效后,通榆县某乡政府、通榆县某村委会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榆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是涉府案件,务必要以沟通协调为主,力争达成和解。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其权利以后,案件承办人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协调沟通,执行局领导也多次与乡政府主要领导联系,希望能够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工作下,表示一定履行法律义务,最终,在克服政府财政资金紧张等困难,经过多方筹措后,该案执行案款一次性交付到张某手中。

据了解,“夏日闪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榆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升级查控手段,多措并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工作中,通榆法院将继续巩固“夏日闪电”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战果,以实际行动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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