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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海事强制令助企业提回价值6.6亿元货物

日期:2019-09-29 21:45:37 来源:法制网 热度:991 ℃

法制网记者王春 通讯员王舜毕

8月29日,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写有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锦旗送到宁波海事法院,感谢该院为解企业燃眉之急,及时挽回巨额停产损失。

2018年以来,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委托宁波某报关公司代理报关,报关结束后,货物被报关公司委托存放于宁波、舟山两地仓库中。因双方在代理费用结算等方面发生纠纷,报关公司命令仓库不予放货。涉案货物包括吸附剂催化剂、阀门配件及聚碳酸酯成套设备,货值高达6.6亿元人民币,而双方争议的代理费用金额仅一千万元左右。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主要用于建设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特大型石化企业,总投资1730亿元,是目前世界投资最大的单体产业项目。此次扣货对其一期项目投产进度造成重大影响,扣货一天的损失就高达一千余万元,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多方协调无果,焦急之下来到该院申请强制令,希望尽快拿到货物减少损失。

该院立案庭接到案件后立即启动重大案件响应机制,依法予以立案,指定立案庭庭长姚雪锋作为案件主审人承办案件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办理。合议庭经审查后认为,报关公司按合同约定不享有货物留置权,其拒不交付货物的行为属于需要纠正的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且该行为不予纠正将导致损失扩大,双方之间的纠纷可另行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故法院在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后,在立案当天即作出裁定,发出两份海事强制令,要求报关公司立即向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交付货物,并与仓储涉案货物的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积极联系,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经一周左右时间,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提货,并将涉案货物运至建设现场,目前后续的代理纠纷案件也在处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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