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商经济 > 正文

上海海关集中无害化处置“洋垃圾”523吨

日期:2019-10-31 21:45:59 来源:法制网 热度:917 ℃

本报讯 记者蔡岩红 上海海关10月28日通报,该关隶属外高桥港区海关两周内累计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14票,涉及21个自然箱,重达422.7吨。同期,洋山海关也对洋山口岸6批“洋垃圾”开展了无害化处置,涉及废相机胶卷、化纤条丝、废铁、废塑料、金属废边料等多种有害固废。

据了解,本次集中处置行动主要是对长期滞港的无主货物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经检验鉴定,这批“洋垃圾”均属于我国禁止进境、限制进境的固体废物。由于本次处置的固废是超期未申报的无主货,受船公司破产等多方因素影响,已无法退运。根据相关规定,外港海关根据上海海关的统一部署启动无害化处置程序。

为了有效落实此次处置“洋垃圾”的专项行动,外港海关专门召开了现场协调招标会,确定了两家处置单位,多次主动和企业就提箱、运输、监销等过程进行协调和反复沟通。同时,为了保证本次无害化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和相关流程,外港海关主动与环保部门进行沟通,上门协调,现场办公,严格依照规定联系具有处置资质的环保企业进行销毁。

随着本次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结束,上海海关自今年以来,已退运逾期未申报“洋垃圾”9246吨,无害化处理523吨。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263951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