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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交警队有"关系"可多争取赔偿款为由诈骗近6万

日期:2016-04-14 17:32:33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19 ℃

本是社会闲杂人员,却以帮他人多争取赔偿款为由,骗取“好处费”,让被害人多次都被忽悠的信以为真。近日,山东省五莲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郑某、徐某某、韩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5年5月份,被害人孙某某的父亲因车祸去世,到山东交警五莲大队办理该起交通事故案子,偶遇以前的同事郑某,郑某得知详情后,遂产生骗取孙某某钱财的想法,于是便谎称认识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的民警及领导,并自吹可帮孙某某的忙,能在双方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款、保险赔偿款、相关司法鉴定等多个方面提供“关系”等等,一害能争取很多的赔偿金,单纯的孙某某认为曾经的同事不会骗人,没有去办案单位核实就信以为真了。郑某在骗取孙某某信任后,多次以向交警办案人员送礼、重新做相关鉴定并找关系、案件复议复核时需要拖关系等事项为由索要钱财,郑某还指使朋友徐某某、韩某某分别冒充县、市交警办案人员和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多次给孙某某打电话,告之该交通事故案子的处理情况并催要钱财,孙某某均信以为真,本来就为父亲的治疗费和后事花光了积蓄,但为了能拖关系多获得很多的赔偿款,于是硬着头皮多次从亲朋好友那里借来钱,半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几十次给郑某人民币六万多元,郑某骗钱财得手后三人随意挥霍。

孙某某后来发现自己作为案件受害方也没占到多大的便宜,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也没有给自己很多的赔偿款,案件是依法办理的,自己投入很多没有得到法外的照顾,到交警部门理论后才发现受骗遂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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