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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非法流出助长电信网络犯罪

日期:2016-01-26 14:47:18 来源:法制网 热度:1844 ℃

个人信息非法流出助长电信网络犯罪

“你是不是王某某,知道吗,你在当地得罪了一个人,我是东北‘黑社会’,如果你不想和你家人缺胳膊少腿,你出钱,我可以出面帮你平事……”生活中,不少人都接到过类似的敲诈勒索电话。警方调查发现,手机敲诈勒索犯罪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由此,2015年11月,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公安部列入全国8个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挂牌整治的重点区域。

记者近日从丰宁警方获悉,2009年6月起,承德警方集中打击专项行动在丰宁正式拉开序幕,截至目前,承德警方共破获手机敲诈勒索案件37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8人,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缴获手机770余部、手机卡2100余张、银行卡580余张,受害人信息多达12万余条。

诈骗以北方地区为主

据丰宁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事手机敲诈勒索的人员主要来自丰宁县西官营乡、选将营乡的5个村庄以及相邻的隆化县的两个村庄。

这些村庄地理位置较偏僻,上世纪90年代初,当地不少村民选择到北京市朝阳区一带的图书批发市场打工。在工作中,一些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给各个单位打电话推销图书。对于不愿支付书款的单位,他们就打电话辱骂威胁对方,有时竟也能奏效,这些人干脆不再卖书,只打电话进行威胁。

据介绍,不法分子的年龄大都在20岁到45岁之间,基本都冒充东北“黑社会”的身份拨打受害人电话,称对方得罪了人,威胁受害人破财消灾。“因为南方地区的口音不法分子听不懂,成功率低,所以现在他们拨打的电话基本都分布在北方地区。”这位负责人说。

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受骗者的社会关系相对复杂,在“黑社会”的威胁下,往往会一时思维混乱。“山西一个矿主,正好与其他人有纠纷,接到威胁电话后,认为是对方雇‘黑社’会收拾他,很快就同意支付100万元花钱消灾,并且立马汇出10万元。”

承德警方开展集中打击专项行动后,一大批涉案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相关案件数量虽得到一时控制,但却屡禁不止。

在丰宁警方新近破获的一起案件中,出生于1970年的犯罪嫌疑人鲍某至少从2013年便开始从事手机敲诈勒索,目前他敲诈勒索的金额已核实的就达到17万余元。“尽管相关证据已经固定,但鲍某仍然拒不交代,一问三不知。大多数犯罪嫌疑人的态度都和他一样。”专案组民警说。

个人信息可轻易购得

在打击手机敲诈勒索案件的过程中,丰宁警方查获大量手机、手机卡、银行卡和个人信息,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这些实施诈骗的。“一部手机最便宜38元,一张手机卡30元,一张银行卡最低200元,个人信息按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论条购买。”专案组民警说。

在警方现已破获的案件中,手机敲诈勒索案件的受害人不仅有普通百姓,而且还有知名商人和高级干部。这些个人信息的流出,渠道五花八门。“学校、4S店、保险公司、各类会议,都有人为了牟取私利,对外销售个人信息。”专案组民警介绍,这些信息的价格也差距很大,“便宜的一条几分钱,住在北京二环以内的个人信息较贵,一条5元”。

2015年11月,丰宁警方抓获一个5人犯罪团伙,查获的信息令警方大吃一惊。犯罪嫌疑人手里掌握了北京、天津两地6个中小学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手机号、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还有知名商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个人信息。经查,名单中的许多家长都接到过威胁电话,北京市一家老字号商铺的老板被敲诈了10万元,国内一家知名电商的老总也被敲诈了10万元。

专案组民警表示,不法分子作案时使用的手机卡、银行卡在许多地方都可以成批购买,手机卡通常都是由网络虚拟运营商发放的170号段手机卡,不少用于购买手机卡的身份证,都是一些商户利用市民在购买其他商品或办理其他业务时的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卡同样能批量购买。“不少大学生为了挣零花钱,会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办卡,一张银行卡的费用最高10元,但转手就能卖200元。”专案组民警说,这些银行卡大多数通过卡贩流到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手里。

定案困难犯罪成本低

据介绍,打击力度加大后,一些不法分子仍抱有侥幸心理继续从事手机敲诈勒索。不法分子用骗来的钱财回到村里买车买房,吸引了一些年轻村民陆续参与进来。2006年前后,当地一肖姓农民通过拨打威胁电话的方式,先后敲诈钱财30余万元,竟然在当地传为“美谈”,众多村民找到肖某要求加入。

为了逃避警方打击,这些人的反侦查能力也越来越强。

“为了逃避警方侦查,他们会开车四处游荡,两三个人一伙儿,一边游玩,一边打电话。”一位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家住丰宁的不法分子基本都不在本地作案,他们一般都不住宾馆,住的都是日租房,不用身份登记,交钱就可以入住。

尽管警方一直没有放松打击力度,但令办案民警困惑的是,几乎所有被骗的受害人都没有在第一时间报案,有的甚至选择不报案。“有的受害人打款给不法分子后,这些人见打款痛快,还会进行追加,行话叫做‘追单子’。”专案组民警说,在破获的一起案件中,受害人是山西一煤矿老板,其被不法分子追加至21万元后才肯收手。

专案组民警称,不法分子在敲诈成功后,就会直接把手机、手机卡和银行卡损毁,加上受害人不愿承认曾经上当,造成许多案件无法定案,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由于核定的赃款数额往往要远低于实际发生的数额,不少不法分子在刑期结束后会继续作案。“他们觉得犯罪成本很低,即使坐两年牢,诈骗的钱财也远比出去打工要多”。

“如果买不到手机卡、银行卡,不法分子就不敢从事这个行业。”丰宁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要想从根本上铲除电信网络新型犯罪行为,除警方努力外,电信、金融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管,真正落实手机卡实名制。

制图/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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