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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利用"卖淫女"假扮夫妻 趁人不备盗黄金项链被捕

日期:2016-03-24 19:09:28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62 ℃

被告人周某某多次利用“卖淫女”贪财特性,骗取信任后要求一同前往黄金饰品店,当周某某“顺利”带上黄金项链后,其佯装给“同伴”挑选黄金首饰及到门口丢弃卫生纸,侍机逃离,其最终会为自己的不知悔改而“买单”。2016年3月14日,湖南省靖州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周某某涉嫌盗窃罪向靖州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7月20日,被告人周某某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3年9月17日,其又因犯盗窃罪被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与前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2015年2月,周某某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继续重操旧业。2015年10月22日7时许,被告人周某某以给“卖淫女”陈某某购买食用油等物品骗取其信任后,又以给自己和陈某某购买黄金饰品为由要求其一同到靖州县渠阳镇玉麟庵农贸市场某珠宝店内。周某某以购买黄金项链为名骗取店主为其戴上一条净重50.37克的黄金项链,当店主要其支付价款时,周某某以一起支付陈某某挑选的黄金首饰进行推脱。后,周某某故意以丢弃卫生纸的名义来到店门口“观察”周边情况,其趁店主给陈某某挑选首饰,迅速逃离现场。经鉴定,该黄金项链价格为人民币13540元。

罪犯以其他方式掩盖自己的非法目已成为常态,望广大商贩辨别真伪,以防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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