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生社会 > 正文

导游强制收费遭抵制追打游客 导致对方被轧伤

日期:2016-04-02 11:15:55 来源:北京晨报 热度:1765 ℃

导游强制收费遭抵制追打游客 导致对方被轧伤

长城一日游的导游陈某,在车上收额外费用时遭到乘客申先生带头抵制。争执中,陈某在高速路上追打申先生,致其被车辆轧伤脚。昨天,陈某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在昌平法院受审(如图)。

打人导游被公诉

2015年10月4日,外地游客申先生和妻子一起报名参加了“长城一日游”的旅行团。在前门附近一个集合地点,申先生夫妇二人缴纳团费后,登上一辆旅游大巴。发车时,车上共有40余名游客,车上的导游便是陈某。陈某是个90后,2004年来京,2009年考取导游证后做起导游。去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陈某应朋友相邀去某导游公司担任导游。

中午11时左右,就在旅游大巴快到居庸关长城时,陈某突然告诉大家要加收费用。有几名乘客无奈交了钱,但申先生提出异议,并号召其他乘客不要交钱。为此,陈某与之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为了避免矛盾升级,申先生主动提出先下车。一些乘客也跟着下了车,并挡在车前不让车走。陈某见状,在高速路的应急车道上追打申先生,而申先生在躲避过程中被过往车辆轧伤了脚。右足拇指甲床下出血、肿胀,背部擦挫伤,经鉴定属于轻微伤。

申先生报警后,事发第二天,陈某被民警抓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承认存在多收费

昨天上午,陈某在昌平法院出庭受审,他的父母也专门从老家赶来旁听。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陈某均不持异议,但他也颇感委屈地为自己辩解,“我们这么干也是迫不得已,靠团费根本不挣钱。我拉过最便宜的,13个学生一个团,团费一共才12块钱,我们导游也没工资,多收费很正常。”

陈某说,事发当天,他在车上向游客每人加收的160元是看杂技表演的费用,“因为团费太便宜,我们都是靠这种额外费用来补差”。但陈某同时也承认,其实杂技表演票价只有50元,加上他自己的40元提成及给公司的分成,价格也就飙升到160元。

陈某称,事发当天也不是他第一次这么干,以前加钱的时候也会遇到有游客提出异议,面对这种情况,他会先威胁游客称,如果不交钱,到长城下车后就不管了,让游客自己买门票去玩。“其实我就是吓唬他们,他们要是不交,我们也会按原定旅游路线安排游览。”陈某坦言,每次带团几乎都有三分之一的游客拒绝缴纳费用。

当庭认罪未宣判

记者了解到,事发当天,经过这番插曲,旅游车上的不少游客不敢再乘坐这辆大巴继续行程。原本四十多名游客的一日游旅行团,最后仅有17人按原定计划的路线前往长城游览,其中4名游客花费160元去看了杂技表演。

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表示,有些游客可能一生就来一次北京,看一次长城,而陈某的行为对北京的旅游行业造成了负面影响。陈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构成强迫交易罪,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

陈某在最后陈述时,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检讨,表示认罪悔罪。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文并摄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769203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