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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办的信用卡没邮到已被盗刷 警方:曝多领域监管漏洞

日期:2016-04-23 23:41:58 来源:法制网 热度:1545 ℃

案发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案发缘由:被害人高某报案称,办理的信用卡还没收到,就被盗刷现金5000余元

被害人刚刚办理的银行信用卡还没邮寄到自己手中,就被莫名其妙地盗刷,警方破案后才真相大白。近日,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警方成功侦破一起跨省新型信用卡诈骗系列案件,涉及辽宁省内7个地级市以及天津市,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目前,警方已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收缴30余张银行卡、20余张身份证、9个各种型号POS机、20余张手机卡等涉案物品。

“邮局内部工作人员参与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幕后操作,跑腿公司人员利用在网络上购买的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及POS机等完成作案的全过程。”办案民警不无担心地说,这起新型信用卡诈骗系列案件,暴露出多领域的诸多监管漏洞。

信用卡没邮到已被刷

2015年11月1日,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站前派出所接到被害人高某报案称,其当年10月在某银行办理了1张信用卡,在没有收到信用卡的情况下,于报警当天收到手机短信提示自己办理的信用卡被盗刷现金5000余元。

接警后,站前派出所办案民警首先到被害人办理信用卡的银行开展调查工作。银行工作人员称,信用卡已经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形式向被害人邮寄。

办案民警又赶往邮局进一步调查。负责向被害人单位送件的邮递员称,10月31日已经将被害人的挂号信派送到其工作单位,并由其单位门卫签收。这名邮递员提到,“在邮寄过程中曾经有人打我的手机,让我将邮件寄往鞍山,但是我拒绝了”。

办案民警最后到被害人单位开展调查工作,门卫称被害人的挂号信已于10月31日被人冒领。

感觉到蹊跷而复杂,办案民警将案情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抚顺警方经过研判发现,此案作案方式在辽宁省内属于新型犯罪手段,随即成立了以新抚分局网安大队为主侦单位,抽调站前派出所警力组成的“11·01”信用卡诈骗专案组。

内鬼获取被害人信息

专案组成立后,立即收集被害人工作单位周边大量社会店铺及公共摄像头的视频资料,利用视频监控系统追踪到冒领信用卡人的大致活动范围,此人活动范围为市中心商业区,商铺众多、人员流动性大。

经过对其活动范围走访排查的100余家店铺,专案组最终确定,冒领信用卡的人是一家跑腿公司人员。

“通过询问,发现有人通过手机委托跑腿公司的人员领取此邮件。”办案民警李俊介绍,此人让跑腿公司人员通过快递将邮件发往鞍山市一家大众4S店,并且这个手机号前一天让跑腿公司另一名人员领取并快递了一个邮件(后经落实,是另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受害人肇某被盗刷2000余元),当时还留下了手机的联系方式。

通过侦查,专案组迅速锁定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刘某仍在作案。

刘某联系普兰店市的跑腿公司人员冒领两份挂号信,然后让跑腿公司人员把挂号信邮寄到营口大石桥市,又联系一名经营大石桥到鞍山专线的司机在大石桥顺丰快递将两个挂号信取回,回到鞍山后与嫌疑人联系具体的取件方式。

在此期间,专案组还发现了一个惊人内幕,犯罪嫌疑人刘某与鞍山海城市邮局工作人员张某相互勾结,获取公民个人的办理信用卡信息。至此,张某也被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

2015年11月17日,专案组赶往海城市,于当天22时和次日凌晨1时许,分别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家中抓获,同时收缴银行卡30余张、身份证20余张、各种型号POS机9个、假公章5枚、存折两张、手机10部、手机卡20余张等涉案物品。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对实施的不法活动供认不讳。两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他两名涉案嫌疑人正在追捕中。

目前,专案组已成功找到被害人9名,破案11起,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折射多部门监管漏洞

随着案件的侦破,这个新型信用卡诈骗团伙的伎俩真相大白,也暴露出多个领域的监管漏洞。

“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勾结邮局内部工作人员张某,获取相应的被害人邮寄信用卡信息及相关邮递员信息,通过电话遥控跑腿公司人员冒领在邮局邮递员手中的被害人银行信用卡挂号信,或直接到被害人单位冒领。”李俊介绍说,当刘某拿到这些银行信用卡后,便通过买来的被害人信息以及改号软件向相关银行激活信用卡,最后利用买来的POS机刷卡套现,转移赃款。

在介绍案情时,李俊不无担忧地说,这起新型信用卡诈骗系列案件暴露了邮政、网络及银行等领域的监管漏洞。

在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讯问中警方得知,张某作为邮局的一名邮递员,工作APP中只能查询到自己工作范围区域内的寄件人和收件人相关信息。不过张某发现,大部分邮局邮递员在使用工作APP时,不会更改自己的原始工号和登录密码,张某便利用邮政部门的监管漏洞获取大量寄件人和收件人相关信息,为作案提供了便利条件。

目前网络上的跑腿公司并不少见,但大多都没有任何经营资质,对于客户要求的“跑腿服务”只收钱,连客户最基本的身份信息都不核实审查。这些跑腿公司几乎以零成本的代价在网络上发布广告招揽客户,跑腿公司的资质也没有被相关监管企业或部门实质性地核实审查。

犯罪嫌疑人刘某就是使用微信联系并幕后操纵跑腿公司的,这暴露出互联网行业及管理部门的监管漏洞。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中犯罪嫌疑人获取被害人身份证信息的重要环节,也是源自互联网的监管漏洞。

“犯罪嫌疑人刘某让张某在邮政信息平台中搜索被害人信息,再用50元至100元不等的价格在网络上购买收件地区和被害人名字相符的身份证信息。刘某则利用这些信息以及网络上改号软件,伪装被害人手机号码打电话激活其银行信用卡。”李俊分析称,由于网络监管不完善,使一些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轻而易举地获取作案所需的“材料”。此外,刘某居然还可以通过网络购买到与他人身份证、银行信用卡绑定的POS机,使其轻而易举地转移赃款而规避打击。”

这种POS机与银行正常的“T+1”型POS机有所区别,属于“T+0”型,刷完绑定的银行信用卡后查不到有效的刷卡信息,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难度。

“这种POS机虽然绑定是他人身份证以及用此人身份证办理的信用卡,但大多是不法分子用低价租来或买来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的信用卡,很容易使案件侦破陷入僵局,希望银行及相关管理部门加大对信用卡办理以及POS机审批的监管力度。”李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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