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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酒吧有"猫腻" 一团伙因涉嫌诈骗罪被诉

日期:2016-07-10 14:38:5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734 ℃

赵先生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叫“子怡”的姑娘,并在一家由该姑娘推荐的位于大华二路的酒吧相约见面。两人点了些酒和一个果盘,边喝酒边聊天,相谈甚欢。但是到结账时却令赵先生傻了眼,在这样一家连高档都称不上的酒吧,点的东西也不算多,其消费金额竟然高达13442元。原来,赵先生是掉进了顾某等人合伙设下的“酒托”的骗局了。日前,顾某等10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设“美人计”陷阱

顾某是宝山大华二路上一家酒吧的经营负责人,但是由于生意不景气,快要连房租都付不起了,于是他开始把目光投向歪门邪道的“生意经”。

2015年4月,顾某结识专做“酒托”生意的孙某、苏某、尚某三人,顾某为了提升酒吧营业额,双方商量好价钱,白天以每天2000元的价格租给他们三人做“酒托”生意。

所谓“酒托”,就是先以网上交友的方式与人聊天,然后将人诱骗至酒吧进行高价消费。而孙某等人,即以这样的方式,诈骗多人钱财,数额巨大。

孙某先是在网上雇佣了几个“键盘手”,“键盘手”的工作就是冒充年轻女子,假以交友的名义跟他人网上聊天,等到两人聊得有点投契,“键盘手”则会在时机成熟时提出在孙某的酒吧见面,被害人赵先生正是掉进了“键盘手”设下的“美人计”,最终走进这家“天价酒吧”。

几杯洋酒标高价

孙某另外雇佣了冯某、刘某两名女子专门负责把客人带进酒吧消费。在“键盘手”与网友约定好时间地点后,孙某则会安排冯某、刘某冒充网友,与其会面,并主动带至孙某包场的酒吧消费。

2015年6月25日,赵先生就由冯某相伴来到酒吧,两人点了一些酒、果盘和饮料,边喝边聊天。等到了结账的时候,赵先生一看账单竟高达13442元,一下子傻了眼,隐隐感觉到自己受骗了。

赵先生欲与店员争论,表示对账单有异议。而此时身后走过来几个较为健壮的男子,开始对赵先生言语威胁:“不付钱别想走!”,几番威逼之下,赵先生只好无奈刷卡付钱。

90后团伙分工明确

据了解,这是一个以“酒托”方式诈骗的犯罪团伙,该团伙成员多数是90后的年轻小伙,各自分工明确,由孙某负责管理招聘;苏某、尚某充当“键盘手”;冯某、刘某则是“酒托小姐”;以及曹某、庞某等人负责酒吧秩序和望风,其实质是对于不愿买单的客人进行威胁恐吓,甚至殴打准备报警的客人。该团伙成员依分工对于酒吧内盈利获得不等的提成。

并且,后经英国英国国际洋酒协会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出具的《产品鉴定证明书》证实,从该酒吧处查扣的各类洋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实际价值与高额的标价全然不符。像赵先生这样的受害人有十余名,骗取消费金额共计人民币66583元。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顾某、孙某等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本案中抓获的“键盘手”其实均为男性,其故意冒充年轻女子,主动寻找陌生异性聊天,最终达到诱骗的目的。检察官在此提醒,网络有风险切勿轻信网上陌生异性的约请,如果发现受骗,应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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