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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借老板钱不还反纠集他人行敲诈被公诉

日期:2016-02-17 14:30:00 来源:正义网 热度:1089 ℃

男子恩将仇报借钱不还,反而纠集他人敲诈有恩于他的老板,2016年2月3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陈某军提起公诉。

陈某军2014年初来到漳州某食品厂打工,由于体力好,脑子灵,确实在厂里也干了不少事,深得老板厂长的器重,但在2015年初,陈某军对王厂长提出家里父母生病急须用钱,向王厂长借了5000元,而陈某军借钱根本没用于家里,而是用于自己的日常开销。

陈某军由于平时挥霍较多,手头没多少钱可还款,他不但不想还钱反而还想敲诈王厂长一笔。

2015年12月3日,陈某军叫来朋友李某在芗城区天宝镇一饭店内预谋,随后打电话叫王厂长一起喝酒。

席间,陈某军对王厂长说:你辞退一名姓朱的人,得罪了他,他花了10000元雇请他人要砍掉你的一条腿,而且时常派人跟踪你,你可要注意。

一会儿,陈某军的两个配角彭某和杨某冲了进来,假扮被雇请的人威胁王厂长。彭某将一个玻璃烟灰缸抓在手里,做出欲砸王厂长头部的姿势,而杨某也将手伸进衣内假装要掏刀子。陈某军便从中“劝说”,之后,彭某便假装出去与朱某商量,后表示同意不砍腿,但要求王厂长赔偿被辞退的损失20000元。

随后,陈某军假装做中间人进行调解,以替王厂长先还5000元为由,要求王厂长写下20000元的欠条。为了不吃眼前亏,王厂长即写下了欠条:“欠陈某军5000元,2015年12月31日前还清,春节前再还15000元。”

当晚,感觉有诈的王厂长随即向警方报警。次日,当陈某军来厂取第一笔敲诈钱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现其他人仍在逃,案件还在进一步侦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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