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2-24 14:29:16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34 ℃
石家庄男子陈某因对110民警解决其与被害人刘某的纠纷的结果不满,遂持管制刀具将刘某的腹部和手掌扎成重伤。日前,经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年。
经查,被告人陈某,男,现年35岁,个体。2015年7月的一天,因陈某在与被害人刘某的生意往来中产生纠纷,刘某要求陈某出示生意往来中的部分票据,但陈某要求刘某先支付相应费用,刘某予以拒绝进而双方发生口角、打斗。110出警后,民警对双方进行了批评和调解工作,当即二人表示接受民警的调解。不料次日1时许,陈某对民警的处理结果越想越不满意,遂决定“自力更生”,他打电话将刘某骗至某处,然后趁其不备,掏出事先准备的管制刀具冲刘某腰部、手掌连轧数刀,致使刘某肝、胃、胰腺破裂,腹腔内积血及其他部分多处损伤,经鉴定为重伤。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持管制刀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且陈某拒绝赔偿被害人任何损失,且伤害他人手段较为恶劣,应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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