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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还信用卡勒索他人钱财获刑11个月

日期:2016-03-29 23:42:57 来源:正义网 热度:1345 ℃

因为信用卡透支急需还钱,陈某想方设法勒索钱财。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8月,陈某使用信用卡透支人民币2万余元,账单到期,陈某无力偿还,银行多次催促。陈某害怕被银行起诉,左思右想之后,终于想到了一个来钱快的方法。他得知李某打牌时赢了很多钱,便想以李某出老千赢钱为由,向李某索要钱财。陈某叫上几个朋友一起找到李某。李某表示没有出老千,陈某等人便对李某拳打脚踢。迫于暴力,李某将2万元交给陈某。陈某将大部分赃款用于归还信用卡。

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的手段,强行索取他人人民币2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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