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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男子用钓鱼竿黏双面胶疯狂实施盗窃获刑罚

日期:2016-04-02 10:03:47 来源:正义网 热度:1590 ℃

近日,通过在钓鱼竿黏上双面胶伸入被害人家中实施盗窃的被告人张永强,经福建省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该县法院以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张永强系贵州省瓮安县农民,曾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6月被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其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被告人张永强伙同冉进校(已被判刑)经事先预谋,购买了钓鱼竿并在鱼竿上黏上双面胶。2014年7月12日至2014年8月13日间,被告人张永强伙同冉进校到沙县莲花中路地段的居民小区,利用凌晨被害人休息不易发现的有利时间,采取由被告人张永强将事先准备黏上双面胶钓鱼竿从窗户伸入被害人家中,被告人冉进校望风的方式进行盗窃,一个月的时间里先后盗窃作案十三次,盗得被害人手机8部(价值5880)、平板电脑1台(价值2250元),现金5300元,共计13430元。

2015年10月20日,被告人张永强在广东省惠州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故沙县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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