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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记者勒索企业领刑

日期:2019-10-31 21:47:36 来源:法制网 热度:928 ℃

本报讯 记者崔东凯 张冲 通讯员何其伟 王丽杰冒充中央媒体记者,以舆论监督名义敲诈勒索企业……10月22日,经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刘丽国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刘丽国交待,今年以来,他冒充央媒记者身份,以火电农场附近各类个体生产企业为目标,雇佣摄像人员,谎称对企业进行曝光,从而索要钱财。先后成功勒索了3家企业,共计4万元。

6月13日,龙凤区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刘丽国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9月5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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