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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事监督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占比近七成

日期:2020-01-21 15:47:14 来源:法制网 热度:1123 ℃

法制网讯 记者杨傲多 近日,四川省检察院发布2019年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及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十件。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先琼介绍,检察机关办理民事监督案件具有严格的监督标准和条件要求,从提出监督意见的案件占比情况看,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仅占检察机关办结的生效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的16%,共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643件,同比上升42.59%,占支持起诉案件的68.11%,帮助追索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600余万元。

2019年,四川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108件,同比上升23.08%。其中,受理当事人申请生效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909件,同比上升20.06%;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裁判结果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398件,同比上升18.45%。省检察院2019年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541件,同比上升27.9%;办结402件,同比上升84.4%。

四川检察聚焦在司法理念、法律适用、政策导向方面有创新、引领、指导价值的58件典型案件,采取“刚性监督方式”即由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抗诉,促使上级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力求通过抗诉引领新的裁判理念。对虽不具有典型性但生效裁判结果确有不当的340件案件,采取“柔性监督方式”即由与作出生效裁判法院同级的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督促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自行启动再审予以纠正。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为70.15%;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裁定再审157件,采纳数同比增加2.8倍,再审改变率为84.7%;提出的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均达到95%以上。

为优化民事检察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能,省检察院借鉴“二八定律”,即“利用20%的人力资源办理80%的简单案件,利用80%的人力资源办理20%的复杂案件”,探索制定《关于办理民事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繁简分流办法(试行)》,明确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适用案件类型,细化了初审分流、审查办理、审批决定和程序转化四个关键节点的操作规则。2019年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共办结案件402件,案件办结数同比上升84.4%,办案周期平均缩短30天。

2019年全省申请检察监督的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中,检察机关审查后84%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和息诉维稳压力较大。在检察环节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息诉160件,对340件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结果确有错误,但案件事实清楚简单、标的金额较小的案件优先适用再审检察建议,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诉讼资源;对203名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50.65万元,帮助当事人解决生产生活急难问题。

今年,四川检察将继续坚持精准监督的司法导向,严把监督程序和标准,加强对就业、医疗、劳动保障、房屋买卖、土地流转等民生领域监督案件的办理;加强对虚假诉讼监督的监督力度,健全农民工等特殊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机制;立足民事检察职能参与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事检察职能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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