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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私愤毁坏他人财物获刑

日期:2020-11-11 19:47:43 来源:法制网 热度:704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陈涛

近日,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山间小道拓宽引发的邻里纠纷,三男子竟为琐事砍伐他人油茶树,被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刑罚。

据了解,谢某、张某、林某因要扩宽闽清县某山场上的小道,与邻居许某协商未果,在2020年2月的某个晚上,三人前往山间小道,将许某种植在小道两旁的92株油茶树砍伐,并将砍伐的油茶树丢弃在山场。经评估,被毁坏的油茶经济价值为5193.28元。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张某、林某故意毁坏他人林木,数额较大,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三被告人已签订生态修复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综合考量三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闽清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两年;判处谢某、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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