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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米脂检察为37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1500元

日期:2021-05-27 19:46:39 来源:法制网 热度:864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我代表我们37名农民工感谢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为我们主持了公正,为我们37个人追回了这6万多元辛苦钱。”这是农民工代表郝某某在听证会上的发言。

四年之前,郝某某等37名农民工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某小区的桩基工程进行施工,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农民工口头约定工资以工作量计算,但是等到工程完毕结算工资的时候,却并未按照之前与农民工口头约定的价格进行支付,对此,农民工与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工资价格形成了争议。

了解到具体情况之后,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展开了调查,先后到劳动监察部门、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包公司等单位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工作,并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拓玉林主持,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案件申请农民工代表郝某某、所涉劳动监察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申请监督农民工代表郝某某陈述了事情的前后经过,道出了从2017年至今多次申诉未果的苦楚,请求检察机关为他们主持公正,维护37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组成员柳永新向参加听证会的全体人员宣读了所调查到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出示了调查收集到的相关证据。

被监督的两家行政机关相关人员对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拟监督建议事项完全认同和接受,均表示已经督促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尽快处理该项争议,且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同意再向农民工支付61500元来彻底解决争议。至此,37名农民工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终于追回了自己该得的工资,随即撤销了对劳动监察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申诉。

拓玉林表示,维护广大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惩治欠薪”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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