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刑事诉讼 > 正文

惯偷不思悔改二十年七进宫 累计判刑十七余年

日期:2015-12-24 13:05:30 来源:正义网 热度:1328 ℃

湖南省江华县一惯偷不思悔改,光天化日又入户行窃。近日,由江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被法院以其涉嫌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至此,陈某某二十年内已七次因盗窃罪被判刑,累计判刑高达十七年五个月。

2015年6月4日15时许,陈某某窜至江华沱江镇胡猪口村5组,从他人的楼房顶穿过两栋房子到达冯某某家楼顶,又从冯某某家的楼顶木门潜入到其家中一楼卧室内,从衣柜里盗得一个花红色女式手提包,准备离开时,被回到家中的冯某某当场抓获。后冯某某报警,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被盗现场将陈某某带至该所进行调查。经查明,被盗花红色女式手提包内装有现金95.3元。

法院经审理还查明,1978年出生的陈某某从1996年起,因盗窃已被判刑六次,2015年2月27日刚刑满释放。出狱后不思悔改,又公然入户作案,没想到刚得手又落入法网。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1031764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