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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国土局对村民超面积建房不予查处被判败诉

日期:2015-12-26 16:24:58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热度:2147 ℃

员黄安 李永进 江西上饶县一村民超面积建房,国土局因不履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法定职责而被告上法庭。近日,上饶县法院一审判决上饶县国土局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履行对第三人超面积建房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宣判后第三天,国土局即对违规建房人罚款400元。

2010年5月初,张永泉三兄弟发现其邻居张刚在拆旧建新中,上报审批50平方米,实际建成90平方米,超建了40平方米,并且超建部分挤占了张某三兄弟的排水、采光,还影响了道路通行。

5月10日,张永泉三兄弟向上饶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及其下属的国土所书面申请对张刚超建行为进行处理。5月13日,国土局工作人员与乡村干部召集双方协调,达成协议,但后未实际履行。

5月25日,国土局向张刚下达了停建通知书,但张刚仍继续施工,对此国土局一直不予处理。由于国土局在法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处理决定,张永泉三兄弟便向法院起诉国土局不作为。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查处是国土局的法定职责,但国土局对张刚超面积建房的行为只是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却没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属于未全面履行土地监管的法定职责,国土局不作为的行为违法,张永泉三兄弟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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