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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律师团购《泰囧》电影票遭遇乱象投诉要求处理

日期:2015-12-26 16:38:58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热度:1636 ℃

深圳市一名律师在网上团购 《泰囧》电影票时遭遇被加价,无奈之下,今天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2012年12月19日,深圳律师庞琨在美团网上购买一张2D双人观影套票一张,价格为49.8元,团购订单上显示“深圳星烨南岭国际电影院,仅售49.8元!最高价值148元的星烁南岭国际影院2D双人套餐,2D可兑,节假日通用,12月24日、25日观看2D影片需使用2张美团券,观看3D影片需到店另付20元”。

当天庞琨到深圳星烨南岭院影观影,换票时被告知要加收20元,10元为限价票价,10元为团购手续费,但影院方并未向庞琨出示所观的电影为限价片的任何依据,影院内也无此影片为限价片的告示,星烨南岭影院打印出的电影票也仅显示为总票价为60元,经庞琨一再交涉后,影院最终同意为多收取的20元写收据。

庞琨现场观察,短短十分钟内,现场持团购换电影票《泰囧》的观众均被要求加价20元。尽管观众大多疑问重重,但均掏钱换票。

庞琨认为:“团购表面上给消费者带来了有实惠的感觉,商家充分的利用了消费者感觉到实惠的心理进行促销,同时由于团购之间的竞争,当这种实惠无法在商家与商家之间转嫁时,就必须会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而消费者还被蒙在鼓里,或者象吃了黄莲的哑巴一样,有苦说不出。另一方面,团购一般价低钱少,许多消费者碰到之后由于维权成本较高,又怕麻烦,消费者一般都选择算了,这样更纵容了团购网商和商家,而由于团购数量一般都较大,以每张票加价10元为算,涉及的金额往往是巨大的。”

此事发生后,庞琨在新浪微博(@庞琨律师)对此事进行曝光,并希望得到美团和星烨南岭电影院的重视,随后美团网在网上和线下与庞律师进行了沟通,并表示愿意退还10元美团代购券解决此纠纷,庞琨要求星烨南岭必须纠正乱收费的的行为才愿意和解,但美团和星烨并不愿意。于是,庞琨于及今天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庞琨认为,这种团购后又加价才能换票的行为已经构成消费诈的。第一、团购发布49.8元的双人2D观影团购信息,但在实际观影时却收取69.8元,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已构成发布虚假信息,是一种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第二、影院实际收取69.8元的钱,但只出具60元的票据,违反票据管理的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应该查处。第三、美团团购和星烁南岭影院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违反《广告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该查处。

“他们就是明知道是错误的,但是也知道消费者大多忍气吞声,不愿意站出来,所以他们就可以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利益。这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庞琨表示:“其实我认为解决这种矛盾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集体诉讼和公益诉讼,实际上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三条,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两美团网和星烨南岭电影院已经构成消费欺诈,依法应该加倍赔偿消费者支付的观影票价。

庞琨律师后续将考虑提起针对美团团购和星烨影院的公益诉讼,希望更多有相同遭遇的消费者与他联系,一起提起消费者维权集体诉讼。

他表示:如果所有被侵害的人都站出来提出诉讼,依现在的法律规定,这种乱象转瞬间就会不存在,因为一个人的诉讼让他们没有任何损失,但是如果一千个人一万个人的诉讼,他们可是可能要倒闭的。消费者行业如何,食品安全行业如些,环境污染也如些,虽然我国的《民诉法》修法已经将消费者诉讼列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但是由于司法实践中如何操作还有待检验,他希望这些诉讼立法都赋与普通公民或者律师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再增加法院启动一个例如“公益诉讼裁定”或者“原告召集”的机制来规范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但可以避免公益诉权被滥用,还能对原告,对社会,对法制都带来好处。

本报深圳1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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