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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院发布行政审判十大案例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上升

日期:2016-01-15 14:54:12 来源:人民网 热度:1924 ℃

14日上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15年行政审判十大案例,这十个典型案例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包括房屋征收、土地登记、社会保障、工伤认定、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监管以及行政不作为等,大部分都是涉及民生的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撤销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7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经协调双方和解,原告撤诉的1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1件。

当日公布的行政审判十大案例分别是:兰州中菱电梯有限公司诉金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行政确认案、沈渭权诉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行政批复案、马健怀诉庄浪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管理违章信息通知案、陈良同诉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登记案、裴小鹏诉漳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王毅诉敦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周具仓诉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姚清田诉正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酒泉飞龙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诉嘉峪关市知识产权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甘肃瀚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白银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决定案。

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翟荣生介绍,2015年甘肃全省法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4934件,同比上升27.1%,审结4482件,同比上升18.8 %。其中新收行政一审案件 2280件,同比上升63.9%。从案件类型看,行政纠纷比较集中的领域仍然是城建资源类和公安类案件。从审结情况看,行政机关败诉率为22.3%,同比上升7.8个百分点,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超越法定职责、行政程序违法等是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经协调化解后以撤诉方式结案420件,占结案总数的16.4 %,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撤诉率大幅下降,说明在行政案件审理中,由于种种原因而存在的“畏难”、“不敢判”等情形正在逐步改善。

另据记者了解,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施行后,行政机关更加重视应诉工作,在开庭审理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33%。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要求的背景下,陇南市副市长、安宁区区长、榆中县县长等一大批县、市长出庭、应诉、答辩,他们不但履行法律规定的出庭义务,而且全程关注行政案件,亲自协调行政纠纷,充分参与到行政诉讼当中,配合法院化解行政争议。真正让老百姓实现了“告官能见官”的愿望,能够在法庭上“讨说法”。

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刘晶介绍,行政案件数量激增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改革有着很大的关系,据统计,2015年,甘肃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280件,同比增长63.9%。异地管辖让人民法院挺直了“腰杆”,异地管辖法院法官坦言,不论在对案件的受理还是审理中明显感觉到思想无负担,工作无压力,完全可以放开手脚大胆积极受理案件,依法公正审理,敢判行政机关败诉。

据记者了解,为给当事人提供便利,异地管辖法院大力推行了便民诉讼措施,实行电话预约立案、邮寄立案、当地法院代收诉状等便民措施,方便当事人起诉,通过邮寄或者委托当地法院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并到当地法院开庭审理,没有因案件的集中管辖给当事人增加负担,尽可能给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提升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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