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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铁检发出首例文物保护检察建议

日期:2019-07-15 17:45:06 来源:法制网 热度:1290 ℃

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公益诉讼履职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泰安市泰山区文化旅游局发出山东铁检机关首例文物保护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文物得到妥善使用和保护。

泰安是一座历史文化悠久、文物资源富集的城市,“泰安火车站站房”作为重要的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和宝贵财富,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物质遗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载体。1992年,与“泰安火车站站房”齐名的德式建筑之一济南老火车站被拆除,现仅存坊子站德日建筑群和“泰安火车站站房”两座文物建筑,历史价值十分珍贵。

然而,就是这样一份独有的承载着重要文化价值和历史记忆的文化瑰宝,却因为修缮保养不力、违法改变用途、存在消防隐患,面临着逐渐消亡的风险。

2019年6月,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辖区津浦线和胶济线铁路沿线多个被列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存在因未得到有效保护导致文物建筑损毁、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办案人员在省内此类案件尚属空白、无相关案例经验可供参考的情况下,积极借鉴外省办案经验,开拓办案思路,大胆探索实践,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支持下,积极进行论证,明确将文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监督视野。

不过,在调查现场,眼前的情景让检察官们颇为痛心。

“泰安火车站站房”自2013年被核定公布为山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长达6年的时间里,未设立文物标志、作出标志说明;钟楼内每层屋顶都存在严重渗水漏雨情形,屋顶墙皮掉落,木质顶梁裸露,存在被水浸泡情形;顶层阁楼与木质屋顶连接的墙体长年被雨水冲刷浸泡,墙皮剥落严重;木质楼梯部分开裂变形;一楼北侧窗户存在玻璃缺失、破损情形;站房东侧一楼改变用途,租赁给一家名为‘泰山面馆’的饭店作为营利性场所对外营业;

钟楼内大量堆放易燃杂物;站房楼体外电线缠绕;钟楼内未配备防火设施,存在消防隐患……

为及时、全面、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勘验现场、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等大量耐心细致地调查取证、查清事实后,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泰安市泰山区文化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文物安全。

泰山区文旅局签收后,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表示接受和感谢,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非常愿意整改,但有些客观原因整改确有困难,希望继续借助检察力量,由你们牵头把泰山火车站站房产权单位、使用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召集起来,面对面地共同研究制订出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

虽然现在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但目前我国文物保护工作仍存在诸多现实困难,导致文物保护相关规定不能完全落地。在我国文物保护诉讼主体缺位的情况下,检察机关通过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推文物保护事业的意义尤为突出。

据介绍,此次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的有益尝试,将大大增加文物保护工作的刚性力度,促进相关单位积极落实各自主体责任,形成文物保护合力,同时为今后山东铁检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积累经验,开辟路径,提供样板。

下一步,山东铁检将继续围绕津浦线和胶济线铁路沿线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搭建起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使用管理单位的桥梁,将涉铁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做深做细做实,逐步构筑起保护文物新格局,为守护民族记忆、传承文化财富贡献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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