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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防科工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廖晓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日期:2016-01-06 17:54:03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2298 ℃

江西省国防科工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廖晓凌

据江西省纪委消息:日前,江西省纪委对省国防科工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廖晓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廖晓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干扰省委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占用分管部门汽车,并报销相关费用,占有分管单位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廖晓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廖晓凌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廖晓凌简历

廖晓凌,男,汉族,江西石城人,1959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江西省石城县屏山乡党委书记,江西省石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江西省大余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江西省大余县委常委、副县长,江西省信丰县委副书记、县长,江西省全南县委书记,江西省兴国县委书记。

2008年05月,任江西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1年08月,任江西省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5年05月,任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

2015年5月22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廖晓凌为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

2015年6月11日,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廖晓凌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15年12月,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廖晓凌的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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