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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原主任董呈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日期:2016-01-12 03:50:29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3129 ℃

辽宁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原主任董呈发

辽宁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原主任董呈发

据辽宁省纪委消息:辽宁省纪委对大连高新园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董呈发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董呈发在任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同意花园口经济区套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挪用贷款项目资本金;违反廉洁纪律,同意花园口经济区违反规定建设管委会办公场所,放任亲属在辖区内利用其影响力承揽政府工程项目谋取利益。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董呈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董呈发简历

董呈发,男,汉族,1955年3月生,辽宁瓦房店人。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历任辽宁省复县胜利公社团委书记、党委宣传委员、东岗乡党委副书记;瓦房店市团委书记、组织部副部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兼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瓦房店市市长助理、复州镇党委书记,瓦房店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政府常务副市长;庄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大连市高新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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