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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淇县供电公司原总经理曾挪用公款为朋友还外债

日期:2016-02-21 14:49:05 来源:检察日报 热度:2583 ℃

河南淇县供电公司原总经理曾挪用公款为朋友还外债

姚雯/漫画

手中掌握的那笔电费大部分借给了朋友,没钱用时他想到了公司财务上的钱——

头顶着博士光环,35岁起开始手握一县供电大权,并将一个连年亏损的供电企业迅速扭亏为盈,最终却因为挪用公款滑向犯罪深渊。2015年9月28日,国家电网河南省淇县供电公司原总经理张爱国因挪用公款罪被淇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张爱国不服提出上诉。近日,鹤壁市中级法院鉴于张爱国在二审期间全部退赃,结合其立功、坦白等减轻、从轻情节,改判其有期徒刑五年。

技术骨干仕途得志

2011年11月,年仅35岁的张爱国升任淇县供电公司总经理,掌握一方用电大权。仕途上得志的他更多的是依靠自身的不断努力才走到这一步。

张爱国出生于汤阴县的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早逝,全靠母亲含辛茹苦地养育成长。艰辛的环境培养了张爱国奋发向上的斗志。1995年,张爱国考上一所名牌大学。四年后,张爱国被鹤壁市电业局(后更名为“国家电网鹤壁市供电公司”)作为优秀人才引进。

走上工作岗位之后,张爱国保持着“学霸”本色,先后取得了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张爱国将自己的工学知识充分运用到电业局的工作中,技术上的不断钻研使他成为单位数一数二的技术骨干,为单位解决了许多技术难题,带来了可观的效益。

2002年,工作仅3年的张爱国就被提拔为鹤壁市供电公司城郊供电分局副局长。2007年,张爱国被任命为鹤壁供电公司生产计划部主任。2010年,张爱国被任命为鹤壁供电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策划部主任。2011年,张爱国被任命为鹤壁供电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淇县供电公司总经理,真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在张爱国到任前,淇县供电公司处于连年亏损状态。新官上任“三把火”,张爱国到任后,很快摸清了淇县供电公司存在的“病灶”,并对症下药。2012年,淇县供电公司扭亏为盈后,张爱国大幅提高了在职员工的工资水平和生活福利待遇。随后,张爱国又给一直没有保险金、医疗金等福利保障的农村电工统一解决了福利保障的问题,这些举措为其赢得了极高的人气。

可面对不断取得的骄人业绩,张爱国的内心开始发生变化,工作上以前从谏如流的他也变得有些独断专行。

陈年积“案”埋祸根

张爱国到任前,淇县供电公司与当地一家企业存在供电纠纷。当事企业认为淇县供电公司多次突然停电给其造成了660余万元的设备损失,要求赔偿。而淇县供电公司则认为,损失的造成不只是停电的原因,当事企业没有安装保安电源也是重要原因。双方各持己见,后来当事企业索性开始拒交电费。

2013年春节后,国网河南省供电公司将淇县供电公司作为全省首批改革试点之一。按照要求,试点单位要更换新的电费营销系统。新系统更换前,所有欠费用户都要处理完毕,否则欠费带进新系统后会引发诸多后续问题,影响年度考核。

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张爱国到该企业进行了走访,通过和当事企业负责人沟通协调,约定由淇县供电公司免费为该企业安装第二电源,当事企业则尽快交清所欠的230万元电费。同时,张爱国还帮助该企业建设了400千瓦太阳能发电系统,为企业生产用电节省了大量资金。当事企业负责人对张爱国千恩万谢。

事情到此本该圆满结束,但当事企业负责人提出没有这么多现金,只能付230万元的承兑汇票,而省供电公司要求不能收承兑汇票。为了解决问题,张爱国想到一个假借工程款结算的方式来收下这笔电费。2013年5月,张爱国让当事企业以工程款的名义将230万元承兑汇票打给一个做建筑的朋友陈某作为所欠电费款。

挪用公款“仗义”助人

张爱国平时喜爱结交朋友,在朋友圈里是出了名的为人仗义。2013年8月,朋友郭某向张爱国诉苦:自己开的家具店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想借20万元应一下急。张爱国想到了存在陈某那儿的230万元,让陈某给郭某账户上转了20万元。

此时,张爱国之所以打起电费的主意,一方面是张爱国朋友义气的个性使然,另一方面则是其认为淇县供电公司之所以能有今天,自己居功甚伟,挪用自己为公司挣的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同年10月,一个做炉料生意的朋友王某找到张爱国说,自己公司经营不善欠下100万元的外债,想请他帮忙从银行贷些钱出来。张爱国从陈某那儿将剩余的210万元拿到自己手中,替王某偿还100万元的债务。此后,张爱国又陆续借给他人70余万元。

就这样,张爱国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2014年4月,张爱国听妻子说:有个朋友要搬到郑州生活,想把在鹤壁市区的房子卖掉,167平方米的房子只要38万元。张爱国觉得这套房子算下来一平方米才2300元,便想买下自住或以后卖掉赚取差价。

因为手中掌握的230万元

电费大部分借给了朋友,剩下的一小部分也早已挪作他用。此时,手头无钱可用的张爱国想到了淇县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上的钱。

大多数供电公司除了供电、卖电之外还投资成立公司做其他投资。淇县供电公司也成立了自己的第三产业,即淇县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张爱国任公司总经理。该公司财务管理不是特别规范,根据财务规定,总经理有50万元以下的财务审批权限。

打定主意之后,张爱国安排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先后于2014年6月13日、18日两次将38.2万元购房款打入房主的银行账户。直到张爱国案发,大量借款仍然没有归还。

2015年1月15日,张爱国被淇县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6月12日,张爱国被淇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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