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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赋屏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日期:2016-04-19 23:30:23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691 ℃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赋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赋屏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送给他人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持有下属企业股权;对有关国有控股企业在经济往来中,账外暗中收受巨额回扣,负有主要责任;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李赋屏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李赋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李赋屏开除党籍处分;将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所占股份予以清退,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李赋屏简历

李赋屏,男,1963年5月出生,汉族,在职博士,湖南涟源人,1991年4月入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任鹏欣资源公司董事长。现任鹏欣资源公司董事长。

1994.3—1999.8 任桂林地质矿产研究院团委书记;

1999.8—2001.9 任广西资源县副县长;

2001.9—2003.5 任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规划发展处处长;

2003.5—2008.6 任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副院长;

2008.6—2015.6 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7年至2010年兼任广西地润公司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4年3月兼任广西有色再生金属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5.7 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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