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台当局:公务员涉贪污被判7年以上 将剥夺退休金

日期:2016-04-24 01:03:30 来源:环球时报 热度:1581 ℃

据台湾“中央社”4月22日报道,台湾“立法院”院会22日三读通过了“公务人员退休法部分条文”修正,这意味着台当局公务人员日后如果涉贪被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定谳,应剥夺所有退休金,已支领者也要被追回。

台当局前“营建署长”、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因合宜住宅弊案遭判刑19年,却仍可照领退休金,引发争议。“立法院”院会22日三读通过蓝绿“立委”共同提出的“公务人员退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

根据三读通过的条文,台当局公务人员涉嫌触犯“贪污治罪条例”或“刑法渎职罪章”之罪行,经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或是被移送惩戒、送请“监察院”审查中等,不予受理申请退休或资遣。

另外,通过的修订条文指出,对于公务人员在职期间涉犯贪污治罪条例或刑法渎职罪章之罪,在退休、资遣、或离职后,才被判刑确定时,如果经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确定,应自始剥夺其退休金,已支领者,应追缴之。

条文同时也规定,经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7年未满者,应自判刑确定日起,减少退休金50%;经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上、3年未满,应自判刑确定日起,减少退休金30%;经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上、2年未满,应自判刑确定日起,减少退休金20%。

而择领或兼领月退休金的人员,因贪渎案经判刑确定而入监服刑期间、以及褫夺公权而尚未复权或因案被通缉期间,应停止领退休金,至原因消灭时恢复。

对此,民进党“立委”顾立雄表示,当局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所涉及的泄密案,因全案已经判决确定,这次的修法已经无法处理,但叶世文的涉贪案,因为至今还没有判决确定,只要在判决确定前完成修法三读,叶世文的退休金将适用于新修订的条文,有可能被追回。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323335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