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天长市原副市长刘正田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16-07-19 12:13:19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2662 ℃

天长市原副市长刘正田

天长市原副市长刘正田

日前,经滁州市委批准,滁州市纪委对天长市原副市长刘正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刘正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个人私存因私出国护照;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保证金退还、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刘正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滁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滁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正田开除党籍处分;由滁州市监察局报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滁州市纪委)

刘正田简历

刘正田,男,现任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分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招投标、城市房屋征收、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城东新区、南市区、公安、信访、司法行政等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 [住建局(重点项目局、人防办)、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市容管理局)、招标采购管理局、城市房屋征收办、国土局、城东新区、南市区指挥部办公室、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

1983.10—1984.10 天长县长兴乡团委干事、副书记

1984.10—1987.10 天长县长兴乡团委书记、党委秘书(其间:1985.09—1987.07在滁县地区农业干部学校经济管理专业脱产学习)

1987.10—1990.02 天长县长兴乡宣传、统战委员

1990.02—1992.02 天长县长兴乡副乡长

1992.02—1996.01 天长县(市)冶山镇副镇长

1996.01—1997.03 天长市冶山镇党委副书记(其间:1993.09—1996.06在合肥农经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3—1999.05 天长市冶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9.05—2003.05 天长市张铺镇党委书记(其间:2002.10—2002.12在复旦大学经管班学习)

2003.05—2008.11 天长市铜城镇党委书记(其间:2003.08—2005.12在安徽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本科班学习)

2008.11—2009.04 天长市铜城镇党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9.04—2010.04 天长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04— 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年4月被免去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261621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