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案中有关人员行贿买官案相关官员被判刑

日期:2014-02-28 23:04:21 来源:人民网 热度:2621 ℃

    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案中有关人员行贿买官案。吴志明,历任南昌市西湖区长、青山湖区委书记、市长助理、市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2012年12月因受贿罪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江西省有关部门督促对吴志明案中12名行贿买官人员依纪依法进行追究。其中,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原副镇长张晓华、青山湖区京东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吴腊根、南昌市桃花镇党委原副书记叶雷、市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原副主任贺海江、西湖区委原常委兼原政法委书记杜江涛、青山湖区京东镇党委原副书记谌海华等6人被判刑,其他6人分别受到降职、免职、调离岗位等处理。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753886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