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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利辛一村支部书记行受贿20余万元领刑3年零3个月

日期:2016-08-19 10:00:18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45 ℃

作为村支部书记,利用其负责桥西村征地拆迁、控制违法建房、计划生育和殡葬改革的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并为了感谢他人在被拆迁房屋审查及补偿款发放所提供的帮助,向他人行贿。近日,经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四万元。以行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四万元。

陈某,男,现年54岁,利辛县人,原担任利辛县西潘楼镇桥西村支部书记。2010年至2015年期间,陈某在任利辛县西潘楼镇桥西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其负责桥西村征地拆迁、控制违法建房、计划生育和殡葬改革的职务之便,共计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195000元、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8张和面值500元的鞋票两张,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陈某为了感谢王某(另案处理)在被拆迁房屋审查及补偿款发放所提供的帮助,向王某行贿42000元。

案发后,由于陈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部分赃款,据此,该县法院作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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