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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纪委通报4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期:2017-02-02 22:49:58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514 ℃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青岛市纪委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的同时,彻查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就其中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青岛蓝色硅谷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福坚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6月,孙福坚负责青岛蓝色硅谷新型社区建设指挥部工作期间,在青岛蓝色硅谷管理局已为其配备标准办公用房的情况下,仍违规占用该指挥部办公用房一处,面积70.24平方米。

2.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孙鹤鲲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2年10月至2015年11月,孙鹤鲲指使他人截留环评费、检测费,设立“小金库”,用于请客送礼。2013年5月,以下属企业名义用公款51.85万元购买超标准公务用车一辆,供其使用。

3.青岛城建投资集团公司办公室原副主任姜敦江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姜敦江在负责南京路停车场管理工作期间,指使他人将收取的80余万元停车费账外存放,设立“小金库”,用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长期违规使用青岛城建投资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办理私事。

4.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疏港路分处原副处长陈绪峥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陈绪峥指使他人以虚开发票方式套取公款15.3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公款吃喝和个人消费等。

通报指出,上述4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目前均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些典型案例再次表明,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甚至腐败堕落,往往是从不正之风和享乐奢靡开始,从“四风”上打开缺口,由“破纪”到“破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工夫,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持续发力加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享乐奢靡,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不断采取新招数,往深里抓、实里做;对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严肃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相关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青岛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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