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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日期:2017-03-11 22:58:42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120 ℃

1.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东漖经济联社原常务理事、财务经理李爱娣侵占集体资金问题。李爱娣利用职务便利,参与虚开发票,以个人所得税补贴等名义,个人侵占联社资金24.45万元。2016年1月,李爱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径头村经联社原出纳林成标侵吞村集体资金问题。林成标利用职务便利,以重复报销手段,侵吞村集体资金18万余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2016年5月,林成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高州市长坡镇党委原书记周广清收受钱款等问题。周广清利用职务便利,以违规擅自发包工程项目、转让国有土地等方式,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多次收受钱款94.6万元,收受礼金6.95万元;在单位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对抗组织审查,组织相关人员销毁和伪造证据。2016年11、12月,周广清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海丰县附城镇云岭山庄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海选私自转让土地问题。刘海选利用职务便利,私自转让集体土地2360平方米,并伪造土地权利依据,骗取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16年7月,刘海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广东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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