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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技系统腐败窝案超50人涉案 厅长畅谈反腐后落马

日期:2014-03-13 21:26:35 来源:新快报 热度:2115 ℃

科信系统原官员赵必强被指帮企业办事从中收受感谢费,一审获刑十年三个月

因为不服收受金条的指控,广州市荔湾区科信局原局长赵必强上诉一案日前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去年5月份广州市纪委的一则通报,掀开了广州科信系统的反腐风暴,随后刮至整个广东。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原副厅长王可炜等50多人先后卷入其中。目前,该窝案陆续进入诉讼程序。荔湾区科信局原局长赵必强被指曾长期关照某集团,帮其申报项目获取千万资金并从中收受感谢费。此前,一审法院认定赵共受贿14万,对其判刑10年3个月。

退缴39万元被控受贿14万

资料显示,赵必强现年50岁,广州市人,博士研究生,案发前任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正处级)。2013年5月14日,赵必强投案并退缴39万元。

去年10月,赵被指控犯受贿罪,案件在海珠区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案两宗、受贿14余万:从2010年至2012年间,赵必强任荔湾区科信局局长期间,利用主管科技项目审批的职务便利,共收受杨某某(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6万元和音响设备3台,经鉴定共价值1万余元;此外,其还收受曾某(另案处理)给予的龙凤金条2条共计200克,价值近7万元。

承认曾收过钱和音响设备

据悉, 行贿人杨某某是广州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其证实在2010年至2011年, 与赵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工作中建立起友谊。大约在2009年,广州市发起“一区一项目”工程,由广州市科信局和相关单位负责,各个区科信局负责推荐上报项目。

因为一个区只能推荐一个项目。在赵必强的关照和支持之下,荔湾区推荐了该集团,项目资金大约1000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500万元,区配套资金500万元。

杨某某称,赵必强在平时也经常给集团支持,在他的帮助下,该集团分别获评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省重点实验室、国家博士后工作站等。为表谢意并保持良好的关系,他送去了现金、音响设备。

对此,赵必强承认了各种关照事宜,供述称当杨某某送钱来时,他意识到是钱,但推辞了一下还是收下了。

老板是买了金条 但不能证明送给了赵必强

到底有没有收过两条金条?辩护人认为

此前开庭,赵必强对收受杨某某贿款一案没有异议,但坚称没有收受曾某的龙凤金条。

据悉,曾某系广州某液晶公司的法人代表。按其供述,2011年,其与赵必强因为荔湾区科信局的电视幕墙工程变得熟络。2012年,其想申报中华液晶城项目,赵必强对他进行了关照,此项目最后成功立项,曾某获得5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为了报答赵必强,曾某给他送了上述2条龙凤金条。

赵必强的辩护人认为此证据不足。而且,替其辩护赵收受钱财并不存在“事先商量”的情节,没有索贿。赵还有自首,是初犯、偶犯,其主动退赃,希望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适用缓刑。

不过,一审法院最终还是认定了检方指控的两宗事实,认为综合各方证据,可认定赵必强收受了金条。法院认为,赵必强如实供述第二宗犯罪事实,对该宗犯罪可从轻处罚并认定其主动退赃行为,但不予认定其自首情节。

法院一审最终决定判赵必强有期徒刑10年3个月,没收其非法所得1万元,上缴国库。

判后,赵必强不服并提出上诉。前日此案在广州中院开庭,辩护人主要意见是,现有证据只能证明曾某买了金条,但不能证明金条给了赵必强。此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广东科技系统腐败窝案

涉案者已超50人

2013年5月,广州市纪委通报,科技系统多人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广州市科信局局长谢学宁涉案。

同年7月,广东省科技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兴华在电台节目畅谈学术反腐问题、研究防治方案,3日后被宣布涉嫌违纪,成为迄今为止广东省科技系统最高级别的落马官员。

这场反腐风暴没有停止。今年春节过后没几日,省纪委宣布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可炜“正接受组织调查。据统计目前广东科技系统涉案人员已逾50人,其中广州方面30人左右。

去年12月17日,广州科技系统腐败第一案开庭,广州市科信局某处原处长张实被指10年共受贿67万元,行贿人有老板、有教授;荔湾区科信局原局长赵必强的是第二宗开庭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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