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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胜县安监局股长涉嫌受贿近20万元被批准逮捕

日期:2014-03-14 19:44:09 来源:正义网 热度:2135 ℃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股股长石某某利用负责工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好处费近20万元。广西桂林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石某某。

从2006年至2013年,身为龙胜县安监局矿山股股长的石某某利用其负责工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职务之便,在龙胜县各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过程中,需要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各矿山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找到石某某,希望通过石某某向龙胜县各矿山企业推荐自己的公司开展业务,做成业务后,允诺给予石某某好处费。

2006年至2013年,石某某利用其职务之便,向各矿山企业推荐了某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做安全评价和开采设计业务。经过石某某的推荐,某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龙胜县20余家矿山企业做了安全评价和开采设计业务,该公司总经理送给石某某好处费达15万元钱。

2011年至2013年,石某某利用其职务之便,向各矿山企业推荐了某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评价业务。经过石某某的推荐,该公司为龙胜县10余家矿山企业做了安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评价业务,该公司业务经理送给石某某好处费近4万元钱。

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正义网】2014-03-14报道http://news.jcrb.com/Biglaw/CaseFile/Criminal/201403/t20140314_1348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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