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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贪污受贿一审获刑11年

日期:2017-07-11 14:41:12 来源:中国警察网 热度:1924 ℃

临沂大学原书记丁凤云

临沂大学原书记丁凤云

7月6日上午,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贪污、受贿案,认定被告人丁凤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韧带断裂的“拼命三娘”

2010年10月20日,时任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的丁凤云被任命为临沂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到任后,她便紧锣密鼓的筹办学校挂牌工作。11月26日教育部批复,同意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临沂大学。此后,丁凤云全力以赴筹备挂牌事宜。

丁凤云记得,2010年12月3日那天,她连夜赶赴北京,准备第二天一早向教育部汇报工作。早晨起床后,丁凤云不慎摔倒。尽管十分疼痛,丁凤云还是咬紧牙关按时赶到教育部汇报完工作。从教育部出来,丁凤云赶紧来到医院检查,她这才发现情况非常严重:大腿双侧韧带断裂,血液已充满了骨腔。住院治疗两个月后,丁凤云才勉强能下地。回来没多久,她硬是撑着到新岗位上班。

丁凤云的“拼命”基因从小就有。1957年5月6日,丁凤云出生在临沂市一个普通职工家庭。虽然生为城里女孩,但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丁凤云的父母并没有把她当作娇娇女来养。作为家中长女,丁凤云从小就要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1974年9月,17岁的丁凤云高中毕业后来到莒县城阳公社西陈楼大队,成为一名下乡知青。仅仅在农村生活了一年多,丁凤云便迎来了人生第一个重大机遇——临沂地区水泥厂招工。丁凤云顺利回城,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水泥厂职工。因性格外向,做事干练的丁凤云很快成为水泥厂的团委干事、书记。在水泥厂历练了7年后,丁凤云来到高校进修了2年。

1984年,27岁的丁凤云任临沂地区妇联组宣部副部长,此后,丁凤云历任临沂地区妇联副主任,费县县委副书记,临沭县委副书记、县长,临沭县委书记,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2010年12月直至2014年9月被纪委调查,丁凤云一直担任临沂大学党委书记。

因其泼辣能干的“女汉子”形象和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丁凤云被人称为“拼命三娘”,这一称谓也并非虚名。可是,在金钱与诱惑面前,她又表现出人性贪婪的致命弱点,演绎着“双面人生”。

割裂的双面人生

丁凤云担任县长、县委书记的临沭县,目前有三家上市公司,多数是在她任内发展起来;2003年至2010年,丁凤云担任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这期间“中国书圣王羲之文化节”影响巨大,声名远播;“沂蒙精神”大型展览轰动京城,感动全国;《沂蒙》、《沂蒙六姐妹》等影视作品获奖无数,好评如潮。就任临沂大学党委书记没多久,丁凤云推行教师专业技术竞聘,大大提高教授的薪资待遇,一度曝出“八位处长辞职当教授”的轰动性新闻。

然而,事情也存在另外的一面。22个单位和个人,先后52次索取、非法收受人民币、购物卡、银行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82万元……起诉书的第二大项,指控丁凤云犯有受贿罪。22笔犯罪事实,22个请托人;转专业收万元,调动工作收千元……丁凤云在任性用权的道路上走得越来越远。

据了解,在担任临沂市委宣传部长期间,丁凤云共有7笔受贿款,其中2007年9月,她在家收受北京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给予的10万元,这是指控的丁凤云在任宣传部部长期间一次性收取最多的钱款。

2006年8月丁凤云将为临沂市委宣传部制作专题片《王羲之》的项目交给了该公司,为此支付了150万宣传费。作为回报,2007年9月,这家公司将10万元“辛苦费”送到丁家,他们心照不宣。

丁凤云曾大力倡导、宣扬红色沂蒙精神,然在被立案调查前一周,2014年9月22日,她还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作题为“沂蒙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讲座。并且就在当月,丁凤云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请托,收受某请托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6万元。

“争议”最大的一套别墅

住别墅,似乎成了一种身份的象征。在去年的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最大的是一套别墅。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中共临沂大学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该校副校长李富山(另案处理)、王某,在三人购买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海公司)开发建设的临沂市兰山区教授花园御景湾房屋时,采取支付部分购房款,差价款从淮海公司应支付给临沂大学的公款中抵扣的方式,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717.17148万元。

其中,被告人丁凤云用公款抵扣个人购买房屋差价款283.7238万元。因李富山被中共山东省纪委立案调查,同年9月11日,丁凤云将涉案房屋退回淮海公司。

对这套别墅,在庭审中,丁凤云和辩护律师坚称并不属于贪污,对公诉人指控的两项贪污事实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对其受贿犯罪事实没有太大的异议。

丁凤云来到临沂师范学院前,临沂师范学院已经第一批建起了几十栋房子,尽管这些房子因种种原因一度在校内引起了很大的纠纷,但多数老教职工已住上了新房。2010年4月以后再进学校的教职工却没有。

公诉人指控,在贪污购房差价款717.17148万元的犯罪事实中,原临沂大学副校长李富山、临沂大学校长韩延明等均证实,作为临沂大学党委书记的丁凤云,同意时任副校长李富山的提议,决定了三人以教职工购买小高层的低价格购买御景湾联排别墅住宅,差价款由淮海公司欠临沂大学土地款中抵扣,并安排了李富山、陈学营负责具体落实。在随后的缴纳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签订收房手续等行为中,更能体现出其对抵扣房屋差价款、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直接故意。

攀比使她将自己推进深渊

在向办案人员剖析自己的犯罪原因时,丁凤云曾坦言,调任临沂大学党委书记后,她的攀比心理渐生,觉得自己干工作这么多年辛辛苦苦,也该享受了。比如当看到学校其他领导都有别墅住,而自己身为一把手居然没有。因此当听到可以能以低价买别墅时,她便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并想当然认为这是自己应当享有的待遇。

梳理丁凤云的贪贿犯罪,不难发现这样的一条犯罪轨迹,从收受购物卡、小额现金开始,到后来发展到贪污几十万公款,再到拍板决定公款抵扣数百万元的房屋差价。贪欲的大门一旦打开,就难以遏制,并终将带来人生的恶果。

“腐败不分职务大小,更不分性别年龄,只要有权力的地方,就容易产生。丁凤云走上犯罪道路并越陷越深,对其缺乏有效监督是重要外因。”公诉人李丛强指出,作为担任县委书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校党委书记的丁凤云,是一把手,统揽“小社会”的全局,牢牢控制着资金分配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一个招呼、一个电话就可以决定一个学生的录取,一名干部的职务晋升,数百万资金的归属。

“有效防治腐败问题的发生,真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必须把任性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李丛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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