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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吴万俊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17-07-21 09:16:19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2616 ℃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吴万俊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吴万俊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农牧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吴万俊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万俊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约谈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

吴万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经自治区监察厅研究,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吴万俊简历

吴万俊,男,回族,1964年8月生,宁夏贺兰人,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82.08-1984.07,宁夏农业学校学习

1984.07-1987.07,贺兰县种子公司技术员

1987.07-1991.07,宁夏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1.07-1995.02,贺兰县种子公司办公室主任

1995.02-1999.10,贺兰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贺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主任

1999.10-2001.12,贺兰县习岗镇党委书记

2001.12-2002.03,贺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习岗镇党委书记

2002.03-2003.01,贺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01-2004.11,贺兰县副县长(2003.09-2006.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专业学习)

2004.11-2006.10,贺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6.10-2007.06,银川市兴庆区区委副书记

2007.06-2010.01,原州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区长

2010.01-2011.06,原州区委书记

2011.06-2015.06,固原市委常委、原州区委书记

2015.06-2016.11,石嘴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6.11-,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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