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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瓦殿社区书记朱邦财贪污、受贿43万元获刑5年6个月

日期:2014-03-20 00:34:14 来源:现代快报 热度:4902 ℃

    社区书记被查,家属退缴100万

法院认定涉案43万,判了他5年半

去年年初,南京浦口汤泉街道瓦殿社区书记朱邦财,因涉嫌贪污被浦口区纪委请去协助调查。经法院认定,他累计贪污、受贿43万元。而就在朱邦财配合调查期间,他的家属主动向纪委退缴了100万元。

近日,朱邦财因贪污和受贿,获刑5年6个月,赃款追缴,并没收财产5万元。

第一笔钱

伪造资料套出6万元,他独吞了

今年50岁的朱邦财,从7年前就开始担任浦口区汤泉街道瓦殿村(后改为社区)党总支书记。他到任后不久,京沪高铁项目开始拆迁征地。部分村民的土地将被征用,房屋也面临拆迁。为跟拆迁办人员搞好关系,朱邦财对拆迁办的韩某某鞍前马后,两人很快成了“铁杆朋友”。

2008年夏天,朱邦财与韩某某商议,利用被拆迁户秦师傅的拆迁资料,虚列了补偿项目,骗取了6万元补偿款。后来,朱邦财将这6万元收入了自己的腰包。对于朱邦财“独吞”这笔钱,韩某某没说什么。在他看来,这笔钱就是糖衣炮弹,要让朱邦财先尝到甜头。

第二笔钱

他故技重施,为拆迁办主任付房款

2009年下半年,时任汤泉街道拆迁办主任张某,以及工作人员韩某某,找到朱邦财,提出要购买村里的两套安置房。他们提出:每人付10万元后,各自还差的10多万元,由瓦殿村承担。

2009年年底,朱邦财让村会计带回了经签字审批的空白拆迁登记调查表。在朱邦财的授意下,会计以4户被拆迁户的名义,伪造了拆迁资料,从拆迁项目上捞钱。负责拆迁资料把关的张某和韩某某,早就在空白的表格上签了字,所以这些伪造的材料,一路绿灯通过审核存档。钱到账后,这笔钱中的23万多元被用于为拆迁办的两位领导结清房款。剩下的钱暂时留在村公益账户里。

第三笔钱

道路拓宽征地,他又捞了11.55万

2012年年底,浦口“江星桥线道路拓宽”项目,需征用瓦殿社区部分农户房屋以及土地。街道拆迁办负责这个项目拆迁的人,依然是韩某某。

早年,朱邦财任汤泉的村建所所长时,村民汪某要违规盖房,而朱给了他便利,让他非法获利了14万元。后来,汪某作为报答,送给了他2万元。征得汪某同意后,朱邦财让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然后与韩某某一起,虚构了房屋拆迁等名目,骗取了拆迁补偿款11.55万元。而韩某某因此前买房的一半房款是在朱邦财的配合帮助下,从别的拆迁项目中“弄”出来的,所以这次朱邦财的行动,他全程配合。后来,这笔钱全落入了朱邦财的口袋。

法院判决

家属退缴100万,法院认定涉案43万,判了他5年半

去年年初,朱邦财贪污的事被别的案件牵出来,他被浦口区纪委要求配合调查。家人得知他可能出事后,在他被警方刑拘前,找到浦口区纪委,主动退缴了1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后来经纪检部门调查后,法院最终认定他贪污和受贿的款为43万元。不久前,浦口法院审理后认定,朱邦财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考虑到他自首和主动退赃,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和减轻处罚情节,两罪并罚判刑5年6个月,没收财产5万元。涉案的拆迁办主任等人,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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