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哈尔滨市纪检委监察局:关于张玉祥等9起腐败案件的通报

日期:2017-10-17 17:18:14 来源:黑龙江日报 热度:3059 ℃

年初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作风整顿的决策部署,严肃查处了一批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腐败案件。现将其中9起通报如下:

一、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原处长张玉祥滥用职权案

经查,2014年10月,在市交通运输局清理经济实体工作中,出租车管理处所属金鹰公司法人杨某,谎称金鹰公司没有管理处的国有投资,并隐瞒金鹰公司购买的车辆、债权等资产。张玉祥未按规定对金鹰公司资产进行审计和清产核资,决定将金鹰公司与管理处脱钩,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0万元。2017年9月,张玉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原支队长王洪生等4人滥用职权案

经查,2013年10月以来,王洪生和支队原政委李伦,受多人请托,对非法营运人员予以关照,指派该支队法制科原科长徐文平,多次为非法营运人员减少罚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3.5万元。2017年5月,支队原副调研员肖明虎受人请托,为社会人员李某等人在哈西非法营运提供关照,在得知市公安局即将对非法营运人员采取抓捕行动的消息后,给犯罪嫌疑人李某通风报信。2017年8月至9月,王洪生、李伦、徐文平、肖明虎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双城区国税局五家分局原副局长黎旭球等4人滥用职权案

经查,2012年6月,黎旭球与双城区国税局五家分局原副局长李淑杰违规批准增加某公司增值税发票份额;双城区国税局兰陵分局原副局长牟永刚与双城区国税局收入核算科原副科长王琪,擅自越权同意该公司向双城区国税局报批,致使该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00万元。2017年9月,黎旭球、李淑杰、牟永刚、王琪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黎旭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李淑杰、牟永刚、王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四、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仁里派出所原所长刘波滥用职权案

经查,2016年1月,刘波采取“钓鱼执法”的方式,抓捕三名吸毒人员,以罚款名义收取5.6万元后私自将三人放回,刘波分得3.92万元。2017年1月,刘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哈西房产交易管理所原所长滕小飞、科员王亮玩忽职守案

经查,2017年6月,聂某和王某在办理南岗区自兴街盛世桃园小区一处房产交易时,找中介人员赵某代办交易手续,赵某让聂某和王某在房屋买卖协议上,将原本64万元的房产交易额虚假填报为35万元。滕小飞和王亮在该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并且未对此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的情况下,经王亮审核、滕小飞审批,同意该处房产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4万元。2017年10月,滕小飞受到留党察看、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职务;王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木兰县柳河镇公共服务中心原主任王志福套取低保款案

经查,2016年1月至3月,王志福利用职务之便,用自己和借来的36人身份证,在农村信用社开立37个存款账户,套取低保款41.3万元。2017年3月,王志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七、木兰县商务粮食局畜禽屠宰管理所原所长于龙飞滥用职权案

经查,2008年至2013年,于龙飞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中,明知辖区内企业虚报病害猪数量,骗取国家专项补贴款,不制止、不核实,并且同企业一起虚报,导致国家病害猪专项补贴款被冒领,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4.3万元。2017年4月,于龙飞受到留党察看处分,降低退休待遇,被依法判处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八、呼兰区房产局康金房管所原所长吕景彦玩忽职守案

经查,2011年10月,吕景彦未经国资监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呼兰大用粮库房产权属办理了转移登记,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0万元。2017年8月,吕景彦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被依法判处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九、依兰县江湾镇同乐村党支部原书记高俊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案

经查,2012年至2013年5月,高俊发在负责同乐村危房改造工作中,采取欺骗手段,将不符合申报补助标准的农户上报,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万元,将其中3.85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3月,高俊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以上9起案件,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严重破坏了发展环境,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得到启示:

启示之一,坚定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的必修之课。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之“钙”,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偏一尺。张玉祥等人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就是因为理想信念缺失、思想防线松动,忘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最终导致“底线”失守。

张玉祥在忏悔录中说:“我之所以犯下这么严重的错误,根源出在思想上,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思想缺‘钙’,所以得了‘软骨病’。我的行为,不仅对自己个人形象和声誉造成了巨大影响,也给单位声誉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我感到非常惭愧,无地自容,对不起党组织多年的教育和培养。”

每名党员干部必须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只有稳住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才能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启示之二,保持政治定力是防止腐败的思想基石。

政治定力是党员干部严以律己的关键所在,是抵御诱惑的“定盘星”。王志福、高俊发等人正是因为缺乏政治定力,心存侥幸,在面对诱惑时破了“底线”,撞了“红线”,最终只能接受法律制裁。

王志福在忏悔录中说:“身为一名工作多年的基层领导干部,因缺乏政治定力,抵不住诱惑,心存侥幸,一时贪念,结果东窗事发,几十年的工作成绩和付出付之东流。我十分自责,愧对党和组织的培养,愧对父老乡亲的期望。”

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各级党员干部:“如果没有对党忠诚作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就很可能在各种考验面前败下阵来。”每名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忠于信仰不动摇、守住法纪不越轨、抵御诱惑不动心、秉公用权不任性,始终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自觉做到“三严三实”,才能成为让党放心、人民群众信赖的好党员、好干部。

启示之三,增强纪法观念是廉洁从政的坚固堤坝。

党纪国法观念淡薄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黎旭球、刘波、滕小飞、于龙飞、吕景彦等人作为党员干部,本应遵纪守法,但他们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早已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规矩意识早已消失殆尽。

刘波在忏悔录中说:“我身为所长,存在特权思想,平时不注重学习,纪法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强,总认为自己是执法者,是管别人的,没人管得了自己。我受党教育多年,却知法犯法,给队伍抹了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现在我非常悔恨。”

对每名党员干部而言,敬畏党纪国法是基本前提,自觉遵纪守法是基本义务,严格遵纪守法是基本要求。只有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做到政治上把握住方向、行动上把握住分寸、生活上把握住小节。

启示之四,强化权力监督是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

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王洪生、李伦、徐文平、肖明虎等人手握对营运车辆的执法权,却滥用职权,收受好处费,充当“保护伞”,导致“黑车”泛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破坏了出租车客运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李伦在忏悔录中说:“当支队政委后,权力大了,求我办事的人多了,这种执法权又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便放松了警惕,对方方面面的说情给予了关照,别人送的礼品收了,钱也收了。反思自己的问题,无脸面对组织和领导,羞愧万分。”

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公正用权,清廉自守,自觉接受监督,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启示之五,夯实落靠责任是强化作风的根本保障。

好作风是管出来的。有些单位主要领导不敢碰硬,对不正之风不敢严抓严管,违规违纪问题就会形成破窗效应。王洪生作为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一把手”,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失职失责,导致执法支队有多人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收受好处费,出现塌方式腐败。

王洪生在忏悔录中说:“作为交通综合执法单位的‘一把手’,对队伍疏于管理、缺乏教育,特别是对一些歪风邪气和涉黑车‘保护伞’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敢抓不敢管,姑息纵容,给组织带来重大影响,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辜负了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培养,我深感自责。”

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壮士断腕、猛药去疴的勇气,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作风整顿和环境整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杜绝基层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的问题,把压力层层传导到位,切实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真正把市委深化作风整顿、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部署落到实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铁腕治理,加大查处力度,从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问题查起,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纠起,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担当,敢于碰硬,从严执纪。对不敢担责、不敢碰硬、姑息纵容、包庇袒护的,要严肃问责,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宽松软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把改进作风作为龙江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倡导形成“五个好作风”。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提出,要以作风整顿保障省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用“入木三分”的狠劲、“水滴石穿”的韧劲,坚决把一切影响发展的作风问题遏制住、解决好。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改作风、优环境,持之以恒、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为我市加快省会建设、实现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尔滨市监察局2017年10月13日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284369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