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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通报3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日期:2018-05-24 12:32:50 来源:金昌市纪委 热度:1083 ℃

1.市质监局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所长李鹏山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08年至2016年,李鹏山安排财务人员通过收取出租车公司售后服务款、虚开印刷费发票套取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用于公款吃喝、购买烟酒、滥发津贴等支出。李鹏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所长马景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会计林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小金库”剩余款项及孳息、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违纪资金已全部上缴财政。

2.永昌县城关镇沙沟岔村党总支书记任一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春节前,沙沟岔村在发放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时,为9名社长违规发放救助补助金。任一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刘发忠被警示谈话。违规发放的救助补助金已全部收回。

3.永昌县财政局原局长蒋海燕、开发办原主任李柏等人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蒋海燕、李柏在担任县开发办主任期间,分别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及虚列名目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用于送节礼、餐饮费等支出,县开发办原副主任杨萍、县开发办会计杨玉霞负责保管“小金库”。永昌县水源镇财政所原所长孙平设立“小金库”,用于福利费等支出。蒋海燕、李柏、杨萍、孙平分别被免职并开除党籍;杨玉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小金库”结余资金已全部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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