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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日期:2018-06-13 10:57:47 来源:安化县纪委 热度:1468 ℃

近日,安化县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梅城镇中田片村村委委员黄建雄挪用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资金案。黄建雄在任梅城镇原中田村村委委员、梅城镇中田片村村委委员期间,于2008年至2016年违反国家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原中田村中心小村生态公益林补助、退耕还林资金30590.67元,侵占中田片村资金1032元。在调查期间,黄建雄退还了挪用、侵占的全部资金。黄建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柘溪镇椒园村党支部书记谌归才优亲厚友案。谌归才在2015年7月低保评定中,为其不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儿子谌某某申报城镇低保,违规享受低保资金9330元;未按规定主动申请取消不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外甥女陆某某的资格,违规享受低保资金4470元。谌归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资金13800元。

3、清塘铺镇晓桥铺村村委委员兼出纳阙太润优亲厚友案。阙太润在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任清塘铺镇原梧桐村村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评选过程中优亲厚友,未按照程序而由其个人决定将其本人及其4名亲属申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5人实际未享受贫困户政策。阙太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福镇孟家村党支部书记孟石安违反财经纪律案。孟石安在2017年6月至今任孟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规,收取村民自筹公路配套资金48.67万元未及时入村账。孟石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化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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