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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王金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期:2019-04-24 16:55:42 来源:高检网 热度:1478 ℃

日前,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金华涉嫌受贿一案,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定,由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金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王金华利用其担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院长,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金华简历

王金华,男,汉族,1957年2月出生,河北故城人,博士研究生,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

1982年1月至1998年7月,历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开采所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所长;

1998年7月至2002年2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党委常委;

2002年2月至2008年4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8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

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2013年8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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