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延庆区沈家营镇西王化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史来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期:2019-05-31 13:56:38 来源:延庆区纪委区监委 热度:1043 ℃

日前,延庆区纪委区监委对延庆区沈家营镇西王化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史来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史来玉在担任沈家营镇西王化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同意并指使他人通过编造虚假工资表、开具虚假发票在村账列支的手段,套取村集体资金8.6万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伙同他人通过编造虚假工资表在村账列支的手段,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8000元;利用负责管理村集体事务的职务之便,在村民代表会上隐瞒租金、租期、实际承租人等重要事项,以合作社的名义承租集体土地后私自转租,非法侵占集体土地使用权价值106万元;利用某企业续租村集体土地的意愿,向他人索要款项15万元。

史来玉身为中共党员、村党支部书记和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毫无党性原则、目无国法,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史来玉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办理。经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史来玉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后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维持原判。(延庆区纪委区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246232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