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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绥中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邱玉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19-05-31 13:57:15 来源:葫芦岛市纪委 热度:1290 ℃

据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对葫芦岛市绥中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邱玉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邱玉峰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组织公款消费,为恶势力团伙谋取工程方面利益,充当“保护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违反生活纪律,经常出入娱乐场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指使工作人员白条入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邱玉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葫芦岛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葫芦岛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邱玉峰开除党籍处分;由葫芦岛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所涉款物随案移送。

邱玉峰简历

邱玉峰,男,1961年5月出生,汉族,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辽宁省兴城市人。

1979.09-1981.08 锦州师范学院分校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1.08-1985.03 绥中县第三初级中学教师

1985.03-1987.03 绥中县委办公室科员

1987.03-1988.06 绥中团县委副书记

1988.06-1991.06 绥中团县委书记

1991.06-1997.05 绥中县黄家乡党委书记

1997.05-1998.03 太平洋保险公司绥中办事处经理

1998.03-2001.03 绥中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主任

2001.03-2003.08 绥中县宣传部副部长、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主任

2003.08-2005.05 绥中县信访办主任、县委办副主任

2005.05-2006.12 绥中县县长助理、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副县级)

2006.12-2008.05 绥中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县级)

2008.05-2011.01 绥中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主任(副县级)

2011.01-2016.08 绥中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副县级)

2016.08-2016.09 绥中县人大副主任人选

2016.09-2016.12 绥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选

2016.12-2019.04 绥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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