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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编辑毛小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期:2019-06-04 08:58:03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208 ℃

日前,经中共衢州市委批准,中共衢州市纪委、衢州市监委对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编辑毛小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毛小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购置酒水用于公务接待,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赠送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侵占公共财物,公款报销私车加油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毛小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党性原则,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把公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把公产当作任意挥霍的私产,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衢州市委批准,中共衢州市纪委、衢州市监委决定给予毛小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毛小明在其撰写的忏悔材料中剖析,自己对党纪国法的漠视造成底线失守,对权力金钱的追求造成思想滑坡,喜欢下属对自己“感恩”,喜欢朋友对自己“尊敬”,最终“感恩”变了味,“友情”变了调,自己犯了罪。其本人表示后悔莫及,愿意接受任何惩罚,真心认罪、悔罪,今后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毛小明简历

毛小明,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浙江江山人,大学文化,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8―1985.09 江山日报社记者

1985.09―1989.07 浙江省委党校中共党史专业本科班学习

1989.07―1997.12 江山日报社记者

1997.12―2001.12 江山日报社新闻部主任

2001.12―2008.01 衢州日报社广告中心副主任

2008.01―2014.09 衢州日报社广告中心主任

2014.09―2016.05 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广告中心主任,兼衢州衢报传媒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经理、衢州衢报传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2016.05―2019.01 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编辑

2019.01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9.01 被免去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编辑职务

2019.05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衢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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